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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是否存在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是存在的,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离婚时应当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是否存在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

现在的新婚姻法还有事实婚姻吗

没有 新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新民法典对事实婚姻怎么解决?

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当中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其实1994年2月1日之前,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形成结婚的实质要件,这样的事实婚姻还受法律保护,但现在,不领结婚证的都是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