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婚姻法求助,惩治负心汉,挽回婚姻
我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当我看到你的贴子时,心里有一种很紧的感觉!我也是一个结了婚的女人,所以想给你一点我的建议:
1、尽量跟他合好,劝他回来,就跟他说给他一点钱把外面的女人分了,让外面的女人把孩子打掉,如果能跟外面的女人见上面最好了,也劝一下外面的女人把孩子作掉;
2、你们的房子如果是婚后买的,那么房产证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他说房贷还没还完一事,你可以去银行查证的,如果是私人借贷,应该有借条的,没有借条一律不承认,就算有借条,也可以凭他和你的工资以及日常开支来计算出是否已经还清;
3、把家里的储蓄掌管好,他要走,就让他净身出户;
4、跟家里的其他人关系搞好一点,关键时刻他们会为你说话的。
以上几点不知是否对你有用?真希望除了第一点外,其他的你全部用不上!祝你幸福!
你的生活我们不可能真懂也不知道具体
但如果决定了!
就要有承受一切的责任,义务和债务(情感债务)的觉悟
愿你能好运,还有你的孩子能健康成长!!!!!!!!!!!!!!
离婚程序:
申请资格:
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须提供如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双方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双方各自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双方的《结婚证》(二份)。如《结婚证》遗失,需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补办手续详见《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办理流程:
办理程序:
(1)双方带齐证件,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
(2)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离婚人士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天,对符合离婚条件的申请给予答复并预约领证日期。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书的法律公证,见证)出示户口本、身份证、证件相领取离婚证。
想要办理离婚手续时 夫妻有一方是在日本有固定住所的日本人的情况,适用日本的法律,在日本的离婚手续如下:
1. 协议离婚
在双方同意离婚后,“协议离婚”即成立。到夫妇的原籍或居住地的市町村提交离婚申请书,此时需要住民票以及外国人登录完毕证明书。离婚申请书上还需要2位证人的署名、盖章。此外,如有未成年的孩子(不满20岁)的情况,必需明确孩子的亲权归属离婚夫妻的哪一方,否则离婚申请不予受理。
2. 离婚申请不予受理申请
自己没有同意离婚,对方有可能独自提交离婚申请的情况,另外由于一时的口角,在离婚申请上冲动地签名盖章了的情况,想要撤回该申请时,只要提交“离婚申请不予受理申请”,该离婚申请就不会被受理。申请提出后6个月之内有效。在此期间内也没能解决的话,可以再次提出申请书延长不予受理期间。
3. 关于离婚调停的申请
有关财产分割、慰谢费、孩子的亲权以及抚育费等商谈不定,通过谈话不能达成离婚的情况,夫妻的任何一方可以到家庭裁判所要求调停。到对方的住处的家庭裁判所去办理。法院有申请表格,但需要印纸费900元和邮寄用邮票费。
参考资料 :
离婚后,孩子会判给哪一方?
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
根据《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规定的原则,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我把法律的规定告诉你一下。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参考资料:
户口离婚后如何解决?
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二是把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参考资料:
1、我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看了你的提问,总感觉心里阵阵难受:
(1)追求幸福、追求从一而终并不是你的错、并不是女人的错,可你是否明白,爱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剃头挑子一头热是爱情吗、有幸福吗?强扭的瓜会甜吗?
(2)爱孩子、怕孩子受委屈、为孩子不想离婚,也不是你的错,但,一个没有爱的家,一个父亲不回来的家,在孩子眼里、心里会是幸福的家吗?
(3)当爱已远走,当心已离去,你守得住身还守不住心呢,更何况你现在连他的人影都看不到,你还想守到啥时候?你还想“挽回婚姻”?
(4)放手吧,不管你有多爱他,在他不爱你时,你再留在原地,得到的只能是对自己的煎熬、对孩子心灵的伤害,天涯何处无芳草,天涯中一定有棵属于你的芳草,去找到真正属于你的那只爱情鸟,幸福才会回到你身边。
(5)“就这么拖着”:最后的结局只能是拖垮你自己。
(6)“每天以泪洗面”:泪水下你心里是苦是甜?你7岁的儿子看着你是伤心还是欢颜?你的老父老母看着你,是不是有苦难言?!
(7)“我还是那么执着,不肯离婚”:你的执着是对是错?带给你自己的是希望还是失望?带给你7岁的儿子的,是欢乐还是苦闷?!
2、“我应该向法院怎么准备什么材料?人证,物证,要那些? ”:
(1)如果你现在是真的想通了、想离婚了,就在他再来找你协商离婚时同意吧,这样还可以和他谈谈离婚的条件,尽量为你和孩子多争取到一些财产,以保证你们母子今后的生活。
将财产分割、儿子抚养(肯定是归你,让他拿抚养费)问题都协商好,写好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民政局去登记离婚吧,这样有半天足够了,对你、对他、对孩子伤害都会很小。
(2)如果协商不成时再到法院起诉,你需要现在就收集的证据有:他在外与人同居生子的证据(如果他们在外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就涉嫌重婚罪,你可以告他们俩重婚的,当然小梁如果不知道她不构成重婚)、他多年不给家里钱、经常不回家的证据等。
(3)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人证(证人证言),还可以是录音、照片、书证等。
3、“我们的财产,最重要的就是我们有一套房子,价值30万,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丈夫说婚姻期间还有楼房债务的没有还清怎么办?(其实已经没有了)”:
(1)这房如果是在你结婚后所购: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一人一半,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的婚外情时,可以适当少分他财产;如果能证明他们重婚时:你还可以在离婚时向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如果能证明他长期与她在外同居:虽然不可以告他重婚,但也可以向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2) 如果房子是在你们结婚前所买、房产证上又是他的名字:这房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要求分割了。此时最好是和他协议离婚,让他将房子留给你或者你儿子,然后在离婚后将房子过户到你或你儿子名下就行了。
(3)没有还清的债务,如果是到法院应由你们两人共同偿还(在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是你们协议离婚,协商由谁还都可以。
4、“当然我还是希望挽回婚姻,说实话,小梁也不是他心仪的老婆,现在我内心觉得他有点浪子回头的感觉,这种感觉是真的吗?大家认为我们还可能的话吗?我将会怎样劝他?”:
(1)连你这个梦中人都不确定这种感觉是不是真的,你让一个没见过他面的人如何告诉你是真是假?你还真是够痴心的!醒醒吧,不要再做美梦。
(2)大家没法知道你们是否还有可能:能得到的印象是,他已经不想再回这个家了!
(3)拜托你,即使你再爱他,也要清醒一下好不好?即使你再爱他,也要先弄清他在想什么呢好不好?即使你再爱他,在他不爱你了时,你也要自我珍重一些好不好?
(4)你是真的爱他吗?如果真是爱他,如果真是爱他到了骨子里,就放他走、给他幸福:让他到他认为能幸福的地方去;不要再牵着他的手、拉着他的腿不放,自己好好活着、也让孩子活得快乐,你们母子都快快乐乐、幸福健康地生活,他也许还会有回头的可能。
你见过现在的哪个男人还怜香惜玉吗?你认为哪个男人会为一个曾经的糟糠之妻、为一个整日以泪洗面不顾自己也顾不上照顾孩子的泪女人回头吗?
5、“惩治负心汉,挽回婚姻”:
(1)爱情鸟已经飞走,追,能追上一支羽毛还是风影?!
(2)人心已负,惩治又有何益?如果你真的爱他,惩治他你会同时心痛;如果你不爱他,惩治他你会生恨。痛与恨咬心,哪一点都不会让你好受。
6、你是女人,你有追求自己的爱、守候自己的爱的权利。可别忘了,你还是母亲,你还有让孩子幸福的义务!你还是个人,一个刚强的、有骨气的女人,应该打理好自己的生活、照顾好自己的孩子、照料好老父老母后,才有资格去追求、守望自己的幸福!
7、不要说什么“紧急求助”,自助者天助!一切都在你心中,一切都在你手中,是离是散,是继续以泪洗面还是离婚后自强奋斗,都在于你,静下心来好好想想,然后决定如何走下一步。
昨天在别的地方看一贴,说女人恋爱都以结婚为目的,但是也都不相信男人,也就是说,那个小梁现在肯定也在闹你老公呢,肯定整日怀疑你老公迟迟不肯离婚是要对她负心了.
你要真想挽回婚姻,只要安静地等到让小梁把你老公闹烦了就成,但是那个孩子你最好能接受,因为一个父亲可以不爱孩子的母亲,但是一定会爱孩子,男人另结婚,有一方面也是考虑给第二个孩子一个正常的身份,其实婚生和未婚生子女待遇是一样的,只要再加办一些手续就OK,很简单的.
同样是孩子,不应该为了小的,就让大的失去爸爸.你这么跟你老公说,你老公应该也会有感悟,一个处了七年的孩子和一个刚生的小孩,当然会对前一个更有感情.
让他想一想,你自己也应该想一想.想一想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究竟值不值得挽回,两个人都坦诚一些,而不是相互指责,共同解决现在的问题.
另一方面,女人为了孩子不离婚其实很不明智的,你想,你儿子天天看你以泪洗面会过得开心么,或者你儿子天天听到你和你老公为了别的女人和小孩吵架会健康成长么?真为小孩子好,你就应该仔细想想,不管最后怎么样,为了儿子,你都要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不要把你俩的问题最终变成小孩子的负担.
小孩也有判断力,也有自己的看法,不要毁了婚姻的同时也毁了孩子.
都说好聚好散,反过来也一样,好散了,才能好聚.
如果确实要离婚,现在一般都是协议离婚,也就是你和你丈夫都商量好了,写出协议再离,只有真闹掰了,才会上法院,法院也是以庭下调解为主.小孩一般会判给母亲,财产分割也会因此偏向你.一般来说,只要婚前没有财产协议,婚后购房都算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婚前的话,麻烦一些,你就应该专门找律师咨询了.
就算房子真的没你的份,你也应该让老公把至少一半的所有权留给你儿子,比如将来卖房,钱有一半存给你儿子之类的,继续财产,这个房子你儿子至少占1/2而不是1/3(你儿子,那女人和那小孩,如果那时他们还没离的话.)这样就算将来有个什么,也不会让那女人凭白分上一杯羹,损害你儿子的权益.你老公可以拒绝你,但总不能拒绝他的儿子吧.至于扶养费,当然另算.凡事别做绝了就好.
希望你能得到真正想要的.
我虽然还没有结婚,但这种事,我觉得:既然他对你不讲感情,你也不要再为他牺牲了,一步都不让,有些事情,我们女人可以让步,那是为了维护自己,丈夫,还有孩子,婚姻在了,这一切才能在;你以为你成全了他,跟他离婚,其实是成全了外面的第三者,我们做女人的,应该坚决抵制小三的存在,让那个第三者永远成不了合法的!想必所有女人都不希望谈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吧~~
收集她出轨的确凿证据,去法院起诉她,那么你将分到大部分财产。你的房屋如果都是婚后购买的,那么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过错原则进行分割。
你应该提交到法律分类
要慢慢的收集证据
寻求法律的帮助
可以去找律师咨询下
很同意三楼,夜妖沙华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