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怎么算的?
假如你外婆和她外婆是亲姐妹,那么你们俩就是四代内旁系血亲关系.
假如你外婆和她外婆是表姐妹,那么你们俩就是五代以上的旁系血亲关系.
由于你并不是很肯定你外婆和她外婆的关系,那么这里,我以你外婆和她外婆是同胞姐妹这种最近的关系来推一推你们俩之间的旁系血亲关系.
首先,找到你们俩共同的血亲祖先,以你们俩各自的外婆为同胞姐妹这种情况来推,那么你们俩共同的血亲祖先就是你外婆的父母(同时也是她外婆的父母),这是一对夫妻,是你们这支血亲家族的血亲起源.
推算血亲关系,以血亲源头为第一代,这无论是东方的血亲代数计算法还是西方的罗马血亲等计算法都遵循的标准.
因此,你们俩的外曾祖父母、也就是你外婆和她外婆的父母为第一代;
你外婆和她外婆为第二代,这一代为同胞姐妹关系,二代内旁系血亲;
你妈妈和她妈妈为第三代,这一代是亲姨表姐妹,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这一代是法律规定的界点;
你们俩是第四代,这一代是表姨表兄妹(姐弟),四代内旁系血亲关系.
以上是以你们俩的外婆为同胞姐妹来推的,如果你们的外婆互为表姐妹,那么你们俩之间的旁系血亲关系则更远.
从这个推断看,法律无疑是允许你们俩结婚的.<婚姻法>的制定,一开始就是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近亲婚姻所带来的危害.所以,反过来考虑,既然法律允许四代旁系血亲婚姻,就已经充分把遗传因素考虑在内了,因此,对于后代的遗传问题,你也大可不必担心.
关键还是家庭内部成员的看法最重要,目前,在 四代内的旁系血亲婚姻一般阻力会比较大,五代内的还稍微好些.这个现状其实有点可悲,可以说是这么多年来为了杜绝近亲婚姻,而矫枉过正形成的一种认识误区.很多人不懂装懂、以讹传讹形成的——因为封杀三代内旁系血亲婚姻,而错误地也将四代内、五代内旁系血亲也混淆于其中.
不过既然已经形成了一种社会现实,那你就要考虑它的影响力,如果家庭内部阻力很大,环境舆论也不好的话,那么劝你们慎重,因为得不到家人祝福的婚姻,即使勉强成了,也是非常辛苦的.
如果周围的环境都很宽松、家人也有这方面的知识、也理解,那么就大胆去爱,没什么可顾虑的.
总之,不要强求,一切顺其自然吧.
祝你们平安如意.
PS:向你解释一下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范围,直系血亲指的是和自己直接具有血缘传承关系的人,比如:往上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往下指的是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
这个直系的"直"字,就是这么理解的,也就是嫡祖宗和嫡后代才属于直系血亲,知道了不?
而除开直系血亲的其他所有血亲亲属,都是旁系血亲,连同胞兄弟姐妹都是旁系血亲(这是很多人混淆的),这也就是旁系的"旁"字的理解.大概说,直系是一个纵向概念,而旁系是一个横向衍生概念.
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一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二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1)兄弟姐妹。既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也包括同
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2)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3)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
但根据婚姻法第50条的规定,结合少数民族的一些具体情况,有些民族自治地方对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做了变通规定,如内蒙古自治区规定为大力提倡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结婚等。
【相关依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20010428]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与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的“代数”计算: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接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同源直系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的旁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的世
代数相同,则用一边的世代数定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代数。例如,计算兄弟姐妹的代数,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即父母,己身为一世代,往上数至父母为二世代;再
从父母为一世代,往下数至兄弟姐妹是二世代。因此,兄弟姐妹之间是二代的旁系血亲。再如要计算己身与侄子女(兄弟的子女)的代数,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即己身的父母(对侄子女来说为其祖父母)
,己身为一世代,往上数至父母为二世代,再从父母往下数至侄子女为三世代,因此,己身与侄子女为三代的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二代的旁系血亲和三代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侄子女、外甥子女。超过这一范围的亲属,就不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相关依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20010428]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下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在过去,将母系或女系的直系血亲称为外亲,撇开不算,而现在不论父系或母系,子系或女系,均认为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简单说就是,替谁考虑就把谁当为第一代,向上查直到为同一父母而生为止 )例如:
1、亲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母是第二代,所以亲兄弟姊妹之间是二代以内旁系血亲;2、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于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亲和伯叔、姑母是第二代,祖父母是第三代,而这些亲属都源于第三代,所以自己与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姑家表兄弟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3、舅父、姨母和表兄弟姊妹(姑家表兄弟除外)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母亲和舅父、姨母是第二代,外祖父母是第三代,而这些亲属都源于第三代,所以自己与舅父、姨母、表兄弟姊妹之间也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种表述在文字上可以说是很清楚的,也是很好理解的,但对刚接触的人确是不易理解的,慢慢理解就好了。
堂兄弟堂兄弟是指自己叔伯的儿子。“亲堂”是指和自己同一祖父的堂兄弟。
“表亲”,也称“中表之亲”,是指自己父亲的姐妹或母亲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有姑表和姨表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