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九三年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你好!受法律保护的,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自2001年12月27日起实施)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首先应确认是不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如果是事实婚姻,则1993年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因为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是限制承认事实婚姻期,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但是请记住一点,虽然此事实婚姻受保护,但1994年至今双方还没有去进行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这是2001年的婚姻法最新修正解释。
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事实婚姻。如不满足以上条件,不属于事实婚姻。
受保护
九三年那时没有领结婚证是非法同居吗
1993年那时没有领结婚证,可以算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以后,不领结婚证,法律上已经不认可事实婚姻,属非法同居,婚姻关系无效。
93年的早到了适婚年龄了,还叫早婚吗?
九三年出生的人今年都已经24岁了,不说晚婚但怎么也得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吧,怎么还能叫早婚呢,肯定不早了啊!别说九三年的了,我是九四年的今年23岁,都已经被我的妈妈催婚好多次了。其实我早在刚上大学那会才刚刚20岁,我的爸爸妈妈就已经为我着急了。他们说如果不抓紧时间找对象,等以后好的媳妇...
农历九三年十一月结婚但不够二十二周岁算事实婚姻吗
都已结婚并且都生有二个儿女当然算事实婚姻啦,但是以后你们的子女要结婚时一定要到结婚年龄在结婚不要早婚,这样对他们的身体成长有好处,
我儿子是1994年6月出生的,我和他爸没有颁结婚证也没有办酒席,请问我这个属不属于事实婚姻?
你儿子是1994年6月出生的,你和他爸没有颁结婚证也没有办酒席,到现在已经长达25年,如果你们同居在一起,这就属于事实婚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