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童养媳算不算配偶
不算,我国《婚姻法》对于结婚条件及无效婚姻的规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后,还要领结婚证,这样才算是法律上承认的夫妻关系,才享有配偶应有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没有法律承认当然不算
什么时候的事啊?要看看是不是在成人事实婚姻的年代了,如果是在现在
后面孩子满婚姻年龄领证结婚的话是可以算配偶的。
不算
不算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