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点滴网 感知人生智慧分享生活点滴幸福

结婚四年离婚彩礼怎么判

一、结婚四年离婚彩礼怎么判1、结婚四年离婚彩礼怎么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法院对于彩礼的判断,彩礼支付后,已经登记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退还;(2)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或者是婚前给付困难、婚后没有实质性共同生活的情况,是可以准许退还彩礼的。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