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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根据旧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则上如果没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单独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除外,可以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新司法解释删除了但书部分,即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单独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了。对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或者厉害关系人要在死亡后一年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旧规定规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对于生存一方或者厉害关系人来说不利于其行使诉权,新司法解释删除了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关于婚姻司法解释二

民法典关于婚姻司法解释二,是对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婚姻关系、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进一步解释和规定。一、婚姻关系的认定 民法典关于婚姻司法解释二明确了婚姻关系的认定标准,包括结婚登记的效力、事实婚姻的认定等。这些规定有助于解决因婚姻关系认定不清而引发的纠纷,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有几个

法律主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多部过去的婚姻家庭相关司法解释被废止。该司法解释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章节相对应,共有91条。主要内容是对过去婚姻家庭领域司法解释的系统梳理,吸收了包括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这些:1、增加了男女离婚时的冷静期。夫妻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离婚的登记;2、明确了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3、增加了结婚的撤销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及时...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的...

民法典1063条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1063条内容,是对夫妻一方的财产进行了认定,明确说明了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补偿、遗嘱财产等都是属于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和处理。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

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对婚姻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

2022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第三十三条 婚姻法修改后正在审理的一、二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律适用修改后的婚姻法。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与本解释相抵触,以本解释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婚姻编的司法解释和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性质是不一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因家庭纠纷而引发的离婚诉讼...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现行有效的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法2024年新规定

民法典生效的同时,其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也同时生效,婚姻编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包括:一般规定:解释了婚姻编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结婚:明确了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夫妻关系:细化了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债务的认定和处理等问题。离婚:对离婚的条件、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进行...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是否已经废除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原婚姻家庭相关司法解释(一)(二)(三)已经失效,现行有效的有关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十一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