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需要问些什么问题?
根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76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工作人员会问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否达成一致,财产分割问题是否达成一致,双方是否有债务,且是否已经分割清楚等。
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走在一起,是爱情的延续,婚姻代表着责任与担当,因此,希望婚姻中的你们,可以拿起这份责任,成为一个有担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