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处理违法婚姻,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或者复婚,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依法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各级民政部门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应协助民政部门搞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第二章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 市辖区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境内公民间的婚姻登记。
已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市)民政部门也可以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办理境内公民间的婚姻登记。
省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具体负责本省公民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登记。第六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
(一)办理婚姻登记;
(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支持、维护合法婚姻关系;
(四)查处违法婚姻;
(五)管理婚姻档案;
(六)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第七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设专(兼)职婚姻登记管理人员。
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业务培训,取得《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方可上岗。
婚姻登记管理人员上岗时,应佩带婚姻登记标记。第八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基本建设资金和业务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视财力情况予以安排。第三章 结婚登记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男女双方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或者部分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四)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方,还应持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第十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证件和证明。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一)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
(二)双方确属完全自愿;
(三)双方均无配偶;
(四)男女之间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无法律规定禁止结婚和暂缓结婚的疾病。第十二条 结婚证应粘贴双方当事人二寸合影照片,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公章。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为离过婚的当事人颁发结婚证时,应在其离婚证件上注明当事人已于何时与何人再婚,同时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公章。第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当事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取得申请结婚登记所需证件和证明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调查了解,查明双方当事人确实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应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第十四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疾病的。第十五条 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第四章 离婚登记第十六条 当事人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持下列证件、证明和材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件。第十七条 离婚协议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第十八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并在自接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一)男女双方确属自愿离婚;
(二)感情已完全破裂;
(三)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已达成协议并符合有关规定。
河北省治理早婚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婚姻登记制度,依法治理早婚私婚,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早婚,是指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形成的事实上的违法婚姻关系。本办法所称私...
河北省领取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河北省领取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具体的流程有: 1、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各填写一份《申...
婚姻登记将实施跨省通办,哪些省份先行试点?
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以上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具体情况,而跨省通办试点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始,至2023年5月31日止,...
河北省婚姻登记跨省查不出什么原因
从领取结婚证的那一刻起,民政局应该有纸质档案,但不一定有电子档案,因为民政局的管理条件、管理水平、管理要求是不一样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
河北冀时办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操作流程
该系统已实现石家庄全市通办,今年底河北将实现婚姻登记“省内通办”。_网上预约登记办理流程:网上预约:下载“冀时办”APP,或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查找“我要婚育”进行婚姻登记预约,填写当事人户籍所在地,选择登记机关、预约时段信息,确认后办理完成。凭IA开头的预约码办理业务。如预约已满,请...
2014年河北省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吗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
秦皇岛市可以办婚礼了吗
自6月1日起,河北全省11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全面实施结婚登记“市内通办”。其中,8月1日前的“市内通办”仅限于结婚登记,而8月1日起,则包括所有婚姻登记工作。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改革后,只要一方或双方是本市户籍,即可在本市任何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自10月1日起,婚姻登记将...
河北省人才户口桥东区结婚登记的,现离婚去哪里办理?需什么流程资料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
河北省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领结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 、 离婚证 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 婚姻登记 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河北省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