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
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婚姻效力是指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在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后,若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导致婚姻效力产生瑕疵,即婚姻无效或婚姻可撤销,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狭义的婚姻效力 狭义的婚姻效力指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大类,主要为夫妻的家庭地位、姓名权、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自由,日常家事代理权,扶养义务和配偶继承权等。
二、广义的婚姻效力 广义的婚姻效力包括狭义的婚姻效力和除发生在夫妻双方以外的其他效力,如夫妻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发生姻亲关系。
三、婚姻效力存在瑕疵的救济途径 若出现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
若出现导致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则分两种情况具体讨论。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未事先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的结合。《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根据医学和科学发展证实,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产生遗传学疾病,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主要是指直接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达到法定婚龄,是指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时,不得结婚。
无效婚姻由法院确认,可以申请无效婚姻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优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但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以给对方或对方亲友的人身自由、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以及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对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也对胁迫婚姻的撤销做出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婚姻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指男女双方以共同永久生活为目的,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依照有关规定能够认定为合法婚姻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可见,法律要求缔结婚姻关系应当办理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来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历史形成的婚姻关系的稳定,司法实践中肯认一定期间内具备一定条件的事实婚姻关系。但1994年2月1日后双方未经登记共同生活的,不会再被确认为事实婚姻。
婚姻的效力怎么认定
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和婚姻无效的情形,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的,就是合法有效婚姻关系。【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
婚姻效力的认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效力的确认关键在于遵循法定结婚标准,如双方自愿、年龄达标及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如果出现未达法定婚龄、重婚、亲属间禁止结婚等状况,婚姻即视为无效。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婚姻可以被推翻:受胁迫而结缔的婚姻;一方在注册结婚前故意隐瞒重大健康问题。在确定婚姻效力时,涉及的...
如何认定婚姻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无效的婚姻有一方重婚的;结婚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效力待定一般是指可撤销的婚姻,主要是指因胁迫结婚或有重大疾病在结婚前隐瞒的情形。如果没有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
婚姻的效力包括哪些
婚姻效力包含几个层面:首先为有效婚姻,即依法缔结而受法律保护,双方拥有相应权利并履行责任。其次,存在无效婚姻状况,如重婚、未及法定年龄、患禁婚亲缘等。此外,还有可撤销婚姻,例如受胁迫者可申请撤销,或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据此要求撤销。在有效婚姻中,夫妇在财产、育儿、养老等领域均...
婚姻的效力情形包括
婚姻效力有三种类型: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及可撤销婚姻。前者需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即双方自愿且满足法定年龄要求(男子年满22岁,女子年满20岁),无禁止通婚血亲关系等。无效婚姻则包括重婚、存在禁婚血亲关系以及未达法定婚龄者缔结的婚姻。可撤销婚姻则包括因胁迫而成婚的情况,受胁迫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婚姻的效力有哪些
约定婚姻效力是指夫妻双方在合法婚姻的基础上,通过协议约定特定事项,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约定婚姻的效力在于,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个性化、自主化的婚姻关系。这种效力有助于增强夫妻双方的责任感和信任感,促进家庭和谐。综上所述,婚姻的效力包括合法婚姻的效力、无效...
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合法婚姻具备法定效力。根据我国法律,婚姻需满足特定条件方能获得法律承认,如自主自愿建立、达到法定年龄(男性达22岁,女性达20岁)以及无禁婚事项(如近亲禁止婚配)等。依法成婚后,夫妻在财务、债务、子女监护、养老责任等领域均享有权益并负有责任。夫妻婚姻期间所获财产通常视为共有财产,且彼此间有...
如何认定婚姻的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的,是合法有效婚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民法典...
认定婚姻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认定婚姻的法律效力有1、婚姻无效,例如,重婚、双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等;2、婚姻效力待定,例如,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隐瞒重大疾病等;3、婚姻有效,即没有无效事由,且撤销权人未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
婚姻效力无效的情形包括
违法婚姻效力的主要情形包括:1. 重婚行为(配偶再次缔结婚姻)。2. 禁止近亲结婚的情况(如直系血亲或三代内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3. 未达到法定婚龄(男性未满22岁,女性未满20岁)。婚姻效力的判定须由法院裁决。若被判定为无效婚姻,则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应,双方无法享有夫妻权利及承担相应义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