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在司法所办理的离婚现在却在婚姻登记处电脑里显示没离婚咋办?
司法所是没有办法办理离婚的,如果那个时候有离婚证的话,你可以把这个拿去做一个补充办理
因婚姻登记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登记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式的行政决定)。
行为即属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之间自愿缔结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进行认可和证明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宣告当事人之间成立婚姻关系,当事人之间互为配偶,相互享有婚姻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而这种行政行为可能出现错误的,当属于行政登记错误时,应当采取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
离婚从来都是民政线办理,未听讲司法所办理离婚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