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要去天津市民政局登记的程序、材料、注意事项等
涉外婚姻登记事项: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公民同外国人在 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 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国内的要带身份证、户口簿。
2、国外的要带护照,及单身证明(就是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3、两人大二寸的合影三张。建议你多洗几张,因为结婚后要去公证也需要照片。
4、结婚证费用为九元整。
天津市涉外婚姻登记处电话
之后,当事人双方持指定医院出具的婚检合格证明到市民政局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由主办人员和主管领导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履行签字手续,一个月内颁发婚姻证件。天津涉外婚姻登记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天津涉外婚姻登记承诺期限:1个月天津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资...
天津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 涉外婚姻的办理程序
天津涉外婚姻登记处 它的地址是在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电话:022-23415025(登记室)022-23413053。正常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中午12点,下午的工作时间是两点到五点。这个登记处它的管辖范围有: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涉外婚姻的办理程序 一般我们...
要结婚了 想知道天津涉外婚姻登记处电话和地址
天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 电话:022-23415025(登记室)022-23413053。管辖范围(受理区域、对象):本市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出国人员的结婚、离婚登记 以上信息查自天津市民政局,应当可信度高。你可以电话咨询后再去办理登记事宜。
天津涉外婚姻登记处在哪啊?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材料齐的话需要多久呢? 整套费用是多少? 有知道
涉外婚姻登记肯定在当地民政局,你在天津就肯定是在天津市的民政总局,你去那里面一问就知道在哪里了,然后进去问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和照片之类的,基本一次就能问清楚,他们一般会给你一个清单的。然后你们准备好材料再你们想登记结婚的当天去,基本就能办好了。当然,在准备好材料之后,你可以带着所有材料...
涉外婚姻的流程是什么
进行涉外婚姻登记的流程如下:首先,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若需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则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需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在婚姻登记员的面前,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在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以确认...
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
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及如何办理
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包括预约登记、提交材料、审查材料、领取结婚证等步骤。具体办理方式可以前往当地民政局或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咨询和办理。预约登记是涉外婚姻登记的第一步,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预约。在预约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婚前医学检查 到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并向市民政局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三、审查 市民政局自受理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结婚证》的通知。四、领证 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亲自...
天津 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周日去 可以登记吗
周一到周五全天,周六半天,周日不办理。
涉外婚姻在国内有记录吗
法律主观:涉外婚姻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公民同外国人在 内地结婚的,以及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 内地结婚的,申请人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