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工作登记规范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首次提出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配置要求;将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提出了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补领证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加强与本地区人民法院的婚姻信息共享工作,为规范婚姻登记进一步提供支撑条件等问题。《规范》的发布,为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员行为,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了确保《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我部特制定了《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将《规范》印发给你们,务必严格执行。《规范》涵盖了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流程、...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是由民政部制定的一项规定,旨在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规范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婚姻登记的程序、以及婚姻登记员的管理等内容。首先,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其职责包括办理婚姻...
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法律分析:根据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本市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履行职责,免收婚姻登记证工本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婚姻登记机关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法律依据:《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条:婚姻登记机...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你好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首次提出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的人员配置要求;将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提出了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补领证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加强与本地区人民法院的婚姻信息共享工...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9条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工作规范29条是关于在办理登记结婚时应该出具的合法有效证件和材料不一致的应当怎么去处理才能够合法登记结婚,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京民婚发〔2016〕177号各区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和谐,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婚姻工作登记规范
《规范》的发布,为规范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员行为,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
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是几点
我国婚姻登记上班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早上九点至下午五点,双休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民政局二月十四日早上九点至下午五点上班。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1、本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权及依据;2、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夫妻的权利义务;3、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条件与程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主要对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内容、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审核办理程序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修订的重点包括:首次提出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将婚姻家庭辅导和 结婚登记 颁证...
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第二章婚姻登记机关第三条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