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婚前财产,结婚时女方要求加她名字,你会同意吗?
如果一就是你房子是爸爸妈妈让你买的婚前房产,加不加她的姓名离婚之后她也不能切分。假如二就是你结婚前付的首付款,结婚后一起还按揭贷款,房屋或是你,租房屋的升值一部分一半及共同还贷的一半应切分给她。假如三是结婚后爸爸妈妈付买房首付要是没有尤其表明,一般是觉得对自身儿女的赠送,处理方法如二。因此如今应该说规定在结婚前在房产证加名的较为少了,或者不明白相关规定。
假如我有钱,就用于付首付,购车、室内装修的都很蠢。由于房地产升值,车辆、室内装修掉价,一旦发生纠纷切分,车辆、室内装修还可以算之前的使用价值吗?明眼一看便知不论是另一方出自于哪种目地,明确提出这类规定都觉得有违体面地;有些人说“这也是在检测男方家人心态”,也有些人说“维持婚姻生活的桥梁”这些,我觉得这不是原因。假如说加了名称就说明亲人一定对她好么?我觉得不尽然,
我反而觉得实际效果正相反,并不是加了名称,反而是加了“坏印像”。对于“桥梁说”,我要问拥有这一“桥梁”谁敢确保这一女人一辈子不容易离异?因此都不是原因。婚姻生活能不能“白头偕老”、有始有终,我觉得两情相悦是重要,彼此主要表现最重要。假如是在结婚前一方注资选购且并没有共同还贷一部分的,假如房屋产权证仅有一方名称,因此房地产就归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年限方全部。
假如是结婚前一方注资选购而假如是夫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的房地产,即便是在房产证并没有写名字的,也是归夫妻共同每一个房地产。假如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称,另一方对房子就会有产权年限市场份额。但是名称切分时并不一定便是二分之一。有关切分,有协议书的从合同协议,没协议书的,还要充分考虑各方对房地产的奉献等要素来划分资产。
我当然会同意,如果她是我决定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为了给她安全感,我就会在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
我会同意的,因为我感觉这是对女方的一个承诺,也是为了给他安全感,能够巩固两个人的感情。
我认为不合理,结婚之前男子已经买了房子,女方想加名字,这是不合理的,如果是两个人一起购买的房子,这个时候想要加上女方的名字是很合理的。
婚前财产的界定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以购房合同
您好!婚前财产的界定以《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登记日期为准。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登记日期在前,《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在后,该套房产就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登记日期在后,《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在前,该套房产...
婚前房产
有效。
婚前协议如何规定房产?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婚前协议无法约束产权。 如果他愿意,双方以买卖的形式把产权转到你的名下,要缴纳全额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