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的主管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注:婚姻登记主管部门还要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第三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第三条规定,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三)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1. 婚姻登记档案涵盖的内容 婚姻登记档案包含了在结婚、离婚、婚姻撤销以及补发证书等婚姻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表格、声明书、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等。2. 档案的管理体制 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婚姻登记主管部门负责,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同时,该部...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应领导档案管理工作,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应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包括收集、整理、归档已办婚姻登记材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采用科学方法提升保管水平,提供查档服务,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进行档案移交工作。结婚登记(包括复婚、补办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1.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离婚、撤销婚姻及补发证书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包括相关表格、声明书、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复印件等。2.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档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3. 婚姻登记机关需要确保档案的及时归档、...
派出所可以查到婚姻记录吗
二是公安机关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查询到公民的完整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只限于与其共同生活且“同一家庭户”成员)、婚姻信息、犯罪信息等等。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法...
婚姻档案丢失或被注销可以向哪个部门举报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该案例中,婚姻登记机关把当事人的婚姻档案弄丢,属于工作的失职,当事人可以向该民政局的主管机关进行举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
婚姻登记和公安局联网吗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
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第二章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第六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一)办理婚姻登记;(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三)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