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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懂婚姻法的专家们来指导下,我该如何处理?

我有与你差不多的经历,就是因为一直想着挽回,现在造成很不好的结果,只能告诉你几个事实:
1、如果你想挽回,而你的妻不想,那么你们离婚也离定了,他可以分居两年然后一定可以判离,或者提出离婚,你不同意,六个月后可提出来,法官可以判离。
2、你的所有证据,只能做为你们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妻子有婚姻不忠的迹象)够成绝对判离条件,但不能做为多分财产的依据(多分财产只能是有家暴,以夫妻名义同居重婚,吸毒 坐牢等这一类恶性事件,或者对方隐瞒转移共同财产,就算捉奸在床也不算,我有前夫与其它女人的接吻照片都没用)
基于以上两点,在一定会离婚的前提下就是如何争取自己最大利益:
1、小孩要不要,如果要,抚养费要多少,这个抚养费可以从分居之日前要求的,就是他离家那个时间,你要有证据证明他从那个时间后没有对小孩尽过责任,没有支付应该支付的共同抚养部分,
2、共同财产有那些,按新司法解释三,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判谁然后以双方对这个房子增值部分的贡献来判给另一方多少钱,所以如果你们还没有离,想办法把房产证搞成双方的名字,共同财产中的其它如电器什么等大价值的东西能处理和转移就处理和转移,有车子就卖了吧,然后钱就说是小孩抚养读书择校等费用用掉了,
P.S现在你老婆离开家,就是你仔细考虑想清楚的阶段,感情破裂不要财产再受损失
3、一定要先和他谈协议离婚,自己把条款想清楚,做一个底线,然后在底线上面来谈,协议书现在不能做为协议离婚的条件,所以谈好的立马去民政局签字,其它什么都是浮云
4、如果合谈不成,你就做原告去起诉,起诉前找关系搞定法官,不要请律师啦,请律师的一二万块钱直接给法官吧,了别的多。
以上 是我的真实经历和直接感受,
另外一定要补充说一句,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是一个彻底的恶法,毫无保护妇女儿童,我比你惨多了,前夫出轨,把我赶出房子,我一个人带着小孩在外面租房,官司打了一年半,这期间没有付过小孩的一毛钱,我之前是辞职在家带小孩,还好原单位BOSS让我回去工作,房子虽然是婚后买的但因为不是我的名字所以不是共同财产,搞定法官,请了律师也没用,庭上面我律师一说话法官就反驳回去了!!!!!!

1 婚姻期间的网恋痴情又冲动,但很少有善果的。即使你们离了婚她也许还有后悔的一天。所以希望你再忍耐一下,给对方最后的机会,为了你们共同的孩子。
2 如果她依然执迷不悟,你就从容面对吧,人的心是自己都无法左右的,顺其自然吧。也许结束恶梦可以迎来朝阳。
3 如果你能拿到她与婚外异性同居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离婚时你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拿不到证据,她的问题属于道德范畴。

如您所说,这是个感情问题。

如果真的已经变心了,那就没什么办法了。离婚或许是最好的办法。

第一次法院不会叛离,6个月后如果你老婆还要起诉离婚,那就离了。分居2年就是事实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