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未婚生子,现在结婚能办一胎准生吗?
法律分析:对于未婚怀孕怎么开证明的问题,答案是 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未婚有生育的。 初婚未育的。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填写。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女方未婚生过孩子,男方初婚初育,可以办理一胎准生证吗?
是一胎,这个你要去问下村里的妇联,应该很好弄的,孩子都不在了,就是没有户口,等于不存在了,又没关系。
未婚生子婚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吗
可以。 但必须是依据婚姻对方的生育情况。 如果当地的计生部门批准你再生育一胎的,当然就可以再生育一胎。 未批准的,实在想生就只能硬性超生了。
女方未婚生子分手后,结婚时能办理一孩准生证吗
女方结婚后,不符合“办理一孩准生证”的条件。原因很简单,因为女方此前回已生育过答子女。 女方未婚生子,与对方分手后又与他人结婚,需要生育子女的,就得做好生育二孩的生育登记。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