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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变革

1:1950年,掀起“休夫”高潮,因为1950年婚姻法的制定和党的政策宣传,让广大妇女解放了思想,从本质上认识到了自己也是独立的个体,以至于到1953年当年这一年的离婚案件在100万件以上。
1950年5月1日,《婚姻法》作为新 第一部基本法付诸实施,这部只有27条的新 首部国家大法,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第一条上明确写着:“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2:1980年,第一次修改后的《婚姻法》,放宽了离婚条件,并将计划生育写入法律。
从1957年到1976年的20年间, 经历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1950年婚姻法建立起来的婚姻家庭制度受到了极大冲击,成为“被遗忘的法律”。
自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婚姻亦循此规律。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这个时期的离婚极度不自由。想离婚的不判离婚,不想离婚的由于政治的原因被迫离婚。
1978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现在要拨乱反正,就应该让 恢复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的需要。同年,由全国妇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等单位联合成立的婚姻法修改小组成立。
1980年9月1日公布了《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即1980年婚姻法。这是我国第二部《婚姻法》,首次将“实行计划生育”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并将结婚年龄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而彻底废除了表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

3: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规定,同居不再非法,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人离婚也再不需要审查期和介绍信, 成为了世界上离婚最自由的国家之一。

:1950年,掀起“休夫”高潮,因为1950年婚姻法的制定和党的政策宣传,让广大妇女解放了思想,从本质上认识到了自己也是独立的个体,以至于到1953年当年这一年的离婚案件在100万件以上。
1950年5月1日,《婚姻法》作为新 第一部基本法付诸实施,这部只有27条的新 首部国家大法,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第一条上明确写着:“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2:1980年,第一次修改后的《婚姻法》,放宽了离婚条件,并将计划生育写入法律。
从1957年到1976年的20年间, 经历了一系列的政治运动,1950年婚姻法建立起来的婚姻家庭制度受到了极大冲击,成为“被遗忘的法律”。
自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婚姻亦循此规律。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这个时期的离婚极度不自由。想离婚的不判离婚,不想离婚的由于政治的原因被迫离婚。
1978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现在要拨乱反正,就应该让 恢复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的需要。同年,由全国妇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等单位联合成立的婚姻法修改小组成立。
1980年9月1日公布了《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即1980年婚姻法。这是我国第二部《婚姻法》,首次将“实行计划生育”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并将结婚年龄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而彻底废除了表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

3: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规定,同居不再非法,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人离婚也再不需要审查期和介绍信, 成为了世界上离婚最自由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