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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律师帮忙解答下家庭婚姻类的问题

另:不知道两人一起生活是什么时间?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可以算事实婚姻,可以到法院请求离婚;如果是之后在一起的,只能算是同居,不能到法院起诉只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只能以分割同居期间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为由起诉。

补充回答:
1、两人没有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无所谓“离婚“,只是同居。解除同居关系,两人分手后各自走开就是。
2、如果你仅是想解除同居关系起诉:法院不会受理,除非以确定子女抚养权或财产分割为由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3、如果对男方的威胁害怕:只能自己做好保护工作、及时报警,或者是满足他的要求。

1、“小孩要不要送过去 ”:这是她自己决定的事。
2、“送过去给他和不送过去 现在小孩谁带 会关系到官司吧”:
(1)主要关系到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孩子已经2周以上,经常和哪一方共同生活一般会判归哪一方抚养的可能性大些。其他无所谓。
(2)但三个孩子,肯定两人各自抚养一或两个,送与不送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3、“如果现在回来立案,计生站的有权干涉吧”:不管法院立案不立案 ,计生站的人都有权干涉、找到他或她就会罚款。

4、“如果立案了 男的不会来 官司怎么打”: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的,因为不涉及离婚问题,只是确定孩子抚养权的财产分割。

5、“现在应该要注意些什么 ”:
(1)注意收集两人财产的证据。
(2)注意不要让他找到打人的机会。

6、“应该收集些什么证据 ”:
(1)同居期间女方的财产都有什么、有多少的证据,属于两人共同所有的财产都有什么、有多少的证据。
(2)收集他经济状况比女方好的证据:争取让他多抚养一个孩子或是多拿抚养费。

7、女方如果起诉:
(1)应到男方户籍地,如果男方离开户籍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到他常住地法院起诉。
(2)起诉时不能请求“离婚”,只能请求确定子女抚养权、分割同居期间财产为由。
(3)起诉的同时应注意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判决后能顺利执行判决、分到应得财产或拿到子女的抚养费。

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先把语言组织整理下再说。

就像1楼说的,你没把语言组织清楚,

第1个问题,无法回答.. 母亲是想要抚养权还是不要抚养权?

2.得罚款.

3.男的不来,官司一样进行.被告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4.无法回答.

5.无法回答.

你得先说明你想要的结果.你打官司到底是为了什么?

孩子给男方,由男方抚养,女方需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孩子不给男方,那么自己抚养,由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关键要看女方是怎么想的

你好,直接委托律师诉讼

你在说你自己吧,别不好意思,但你得把话说清楚,网友才好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