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和继承法相矛盾时应该怎么判?
个人认为应当是遗赠有效。
遗赠本身并不违反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违反一夫一妻的是这男的包养行为。
你要说怎么判嘛,却不好说,当年有个小保姆案件,也是遗赠给法定继承人外的小保姆,最后以公序良俗原则判决遗赠无效,我对此是持反对意见的,遗赠是一种法律规则,规则没有穷尽是不能适用原则的。
根据你的描述:
你所说的案例并不存在《婚姻法》与《继承法》的矛盾。根据继承法规定,当事人对其他第三人对其养老送终,照顾到死亡并料理后事的人,可以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赠予给他人。
而婚姻法名没有禁止,小三享有遗赠的权利。
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给你个群你个群里的律师能回答你这个问题
那属于遗赠,不是遗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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