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满三年女方提离婚,彩礼钱是不是要退款给男方?
正常情况下是不会退的,除非有以下几点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生活困难指的是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已经结婚三年了,就是一起生活三年了,这个彩礼钱应该也是用于你们共同生活开支了,所以彩礼钱退给男方的可能性不大。
这个不是的,是一年之内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了那么彩礼是需要退还的,都三年了,那是不可能的
以下三种情况,彩礼是需要返还的。其他的情况和原因,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是此款很难举证的)
这事依我看,做人应该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通过自己辛苦努力工作赚到的钱,那是干净的钱仗义。对于彩礼钱,明白的写着,是为了表明男方,让女方知道男方的诚意,意味着婚后的同舟共计天长日久。可女方没过几年就想离婚,如还想不退彩礼,试想如往后三年结婚一次,女方净收彩礼钱多么轻松,那么都不退还,这与骗子同出一辙,毫无区别。所以作为一个明智的女人,要做明智的事儿,不能拿彩礼开玩笑,把彩礼与婚姻等同起来,想过就过想离就离,无论哪个男方给予彩礼,那都不是小钱儿,那是男方全家的血汗钱。都是奔着把日子过长久。可你离婚把彩礼带走,让我说就是骗。如果你懂得这一点的话,还不还,你知道该怎么做。
结婚没满三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想要回彩礼钱。就必须要跟女方协商。因为没有法律条文规定,彩礼钱必须要退还。
结婚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不受法律保护,未满三年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应主动退还给男方相应的彩礼,总之怎么退,退多少,还是双方协商解决。
结婚满不满三年都没有关系嗯,彩礼如果拿到新婚夫妻家,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离婚的话,没有退还之说,只有夫妻双方分割财产之说
应该是不能退给男方了,虽然未满三年,但是也是很长时间了,也不存在骗婚的行为
都结婚了,还说什么彩礼呢,如果订婚了没结婚才可以算是彩礼吧。
不会退,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的赠予,女方已经履行约定,并且你们结婚时间已经超过一年,不会退彩礼。
这个不是的,是一年之内没有共同生活的,离婚了那么彩礼是需要退还的,都三年了,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好像没有规定,婚姻不是买卖,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你把金钱看得太重了,正因为有这种思想婚姻才会破裂。如果想当初不愿给就提前说明。婚后一直有这阴霾在心中。婚姻往下走谁都不看好。退彩礼是无稽之谈,再者三年期限是你规定的吗?
现在法律不支持“彩礼”了,三年前结婚,现在离婚,既然决定了,建议“协议离婚”。
既然已经结婚了,嗯,彩礼就是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的时候就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分割,或者由法院判,所以没有退还之说
彩礼是结婚时的一种过门礼,都过三年了心里还惦记,啧啧啧…一般有彩礼结婚时女方会返一些给新婚夫妇或者有嫁妆,三年应该都消耗了吧,所以别惦记了!
这是私事,可以双方协商解决,退多少双方自己考虑
结婚三年了还提彩礼的钱于情于理都有点说不过去,目前情况是谈谈财产分割问题才是正确选择如果彩礼还在女方手里你可能不会亏太多。
双方已经结婚了两年多,女方首先提出离婚,男方如果索要彩礼的话,应该到法庭提起民事公诉,让法院来判
按婚姻法司法解释2的规定
这个情况不需要退
基本上不会退了。认命吧!擦亮眼镜,再去找一个吧!
这个是退不了彩礼了
民法典规定未领取结婚证的可以彩礼,高额彩礼致男方家庭贫困的返还彩礼,不知道你是不是满足这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