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结婚证?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存在第(一)或第
(三)、第
(四)、第(五)种情形,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构成了婚姻法规定的无效婚姻。如果当事人是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若存在胁迫问题,也被婚姻法规定为可撤销婚姻。
以上五项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
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领取要求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有哪些情形
以上五项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指的是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实质性要件, 此外,如果当事人不符合结婚登记的形式要件,如向非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证明,双方未共同到场,在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的情况下
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领结婚证
这些情况喊孝不能领结婚证: 1、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男性没满22周岁,女性没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结婚不是自愿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5、双方其中一方有配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登记结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办理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的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森激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链春态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