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如何对待小三
婚姻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中对小三的处理是:小三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承担道德上的谴责。法律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排除婚内一方起诉第三者要求损害赔偿的可能性,仅能起诉另一方配偶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中对小三的处理是:小三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承担道德上的谴责。法律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排除婚内一方起诉第三者要求损害赔偿的可能性,仅能起诉另一方配偶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