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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新娘到台湾如何办理依亲居留证

依亲居留需求文件 资料来源:入出国及移民署.移民事务组居留定居一科更新日期:99年1月27日更新频率:不定期 负责单位:移民事务组居留定居一科
大陆地区配偶申请来台依亲居留送件须知

一、适用对象:台湾地区人民之大陆地区配偶,经许可团聚入境,并已办妥结婚登记</FONT>
二、应备文
(一)依亲居留申请书,并贴最近2年内所拍摄、直4.5公分且横3.5公分、脱帽、未戴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足资辨识人貌、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二)大陆地区配偶申请在台依亲居留资料表。
(三)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
(四)保证书:
1、应由依亲对象或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二亲等内亲属1人为保证人;申请人与依亲对象有婚生子女,因故(有民事保护令、家庭暴力与儿童少年保护事件通报表、警察机关处理家庭暴力与儿少保护案件调查纪录〈通报〉表、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出具之证明文件)得觅在台湾设有户籍并有正当职业之公民1人为保证人。大陆新娘配偶论坛
2、保证人应出具亲自签名之保证书,并由入出国及移民署查核
(五)刑事纪录证明之公证书。(需有5年内刑事【警察】纪录及最近3个月内由大陆或海外地区开具之证明文件,须经海基会或我驻外单位完成验证手续)。
(六)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医院所出具之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最近3个月内健康检查合格证明,且符合其订定之健康证明应检查项目表【乙表】;妊娠孕妇可免接受【胸部X光检查】)。
(七)尚馀一个月以上效期之大陆地区证照影本、居民身分证影本或其他足资证明居民身分之文件影本。(证照经收缴者,应附保管收据)。
(八)依亲对象设有户籍并载有结婚登记之户籍誊本。

(九)证件费新台币1600元及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挂号回邮信封(自取者免附)。大陆新娘配偶论坛!
(十)依亲对象死亡之证明(如户誊或法院判决书)。(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第13条第6项规定适用之)
(十一)经海基会验证之未再婚公证书。(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第13条第6项规定适用之)
三、申请方式:申请依亲居留者应由本人亲至本署各服务站申请。但符合(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第13条第6项规定者,不在此限)。
四、注意事项
(一)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满4年,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期间逾183日者,得申请长期居留。每年在台居留未逾183日者,当年不列入4年之计算。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或护照效期不足1个月以上者,务请先行返回大陆地区重新办理该证之效期,再办理依亲居留证之延期手续。
(三)应备文件之七之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或护照之影本,仅限於再次申请来台者始得适用。
五、申请处所及查询资讯:入出国及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联络资讯请洽移民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