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婚姻法和房产的问题
关于第一套房产的问题。虽然经过协议将房子分配给丙方,但是并没有过户,也就是赠与未完成。此时,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拥有对房产相应价值的一半;
关于第二套房产的问题。这套房子据你的描述,是在甲丁婚前买的,当然属于婚前财产;但事后又赠与了丙,那么第二套房产就是属于丙的。
关于甲丁离婚两套房子的处理。如上分析,甲对第一套房产价值一半的拥有时个人的婚前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离婚不会分割。第二套房产的所有权是属于丙的,离婚不能处分他人财产。因此,甲丁离婚,两套房子都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是以婚后所取得财产为条件的。实际购房行为的发生在婚前或者婚后是不同的, 是一种产权证明方式,也是时点的证明,产权证所载时间是一种证明, 依据的时间可以补充说明问题的,法院是会按依据(你提供的证据)判的。
甲乙有套共有房产,离婚协议房产归丙方,但一直未过户,有离婚协议就行。
甲全款买了套住房并与丁结婚领证,甲婚前全款买的住房无办房产证,后 为丙的名字。需要婚前买房证据和无法 理由以及办丙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