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同志同性恋,想问一下“破坏婚姻家庭罪”法律问题
个人认为;
1)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破坏婚姻家庭罪”,类似的罪名有“重婚罪”、“破坏军婚罪”;a)关于重婚罪,我国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所以客观方面不构成重婚罪,b)关于破坏军婚罪;如果对方夫妻中没有人是现役军人也不构成此罪;
2)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取消了公安部门的民事裁决权能;你的签字的文本(姑且叫做)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你可以起诉的;
3)A能否对B故意伤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要看你的伤情,建议你去报案的同时要求司法鉴定;民事责任的话时效内可以追究的;
4)不建议你就B的偷税行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报案;不小心自己会弄一个诬告 !
不做法律以外的评论!
同性恋作为第三者的在我国少之又少,立法上面也没有明文规定。
你说的第一点,这不叫破坏婚姻家庭罪,刑法没有这条,第三者现在主要停留在道德层次,除非第三者明知对方为已婚仍与其同居,可构成重婚罪。第二点医疗费的问题。我觉得首先你可以去验伤,如果构成轻伤或以上,可以自诉追求对方刑事责任,至于A说被恐吓之下的,民法规定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民事关系无效,但是这不是一个民事关系,而且是在公安局签的,恐吓这一说法明显无力,但是你仍然没有丧失诉权。第三,最重要的,你想打什么官司?你是想要他对你这几年进行赔偿还是他伤害你人身权?赔偿的话明显证据不足,因为你们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而且都属自愿行为。人身权的话还是先要去验伤。至于偷税漏税是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你没有这个权力。
外界是不可能认为你们是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因此不构成重婚罪
可以,只要当事人不服或对赔偿不满意可以起诉,要求给予合理赔偿
提出人身损害赔偿比较有把握
没理由骂你,社会对每个人都应该必要限度的理解和接纳。
偷税漏税你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至于公安机关能否侦查移送起诉,检察院是否起诉那就不是你能管的了
很显然你跟他就算以“夫妻”相称,以 现行法律你和他都不会构成重婚罪。并且按照你的述说,你承担的道德谴责会很少,估计最多也就他老婆骂骂你。说句真心话,我不歧视同性恋,我周围的人也不歧视。你可以看几部美国电视剧《同志亦凡人》《天使在美国》,你会发现,现在社会对同性恋的容忍度越来越强,并且有望通过立法保护同性恋的合法权益,所以,大家不会骂你。但是我想在爱滋盛行的今天,希望你和你的伴侣能很好地保护自己。
至于医药费,你可以先到公安机关报案,拿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不予受理的决定,再收集证据,比如证人,医疗鉴定,直接去法院提起自诉。只要证据充分有力,胜诉的希望是非常大的。
我不赞同同性婚姻!
如果任由其发展,社会上到处是同性恋,甚至双性恋!
我想反问楼主,你为什么支持同性恋呢?
同性恋人为什么会成为同性恋呢,我认为自古以来就是男欢女爱,男人不喜欢女人却喜欢男人,女人不喜欢男人却喜欢女人,这本来就是一种“病态”心理。任由这种“病态”心里才会导致了现在社会上很多同性恋者泛滥。
那个B,在你的描述看来,应该是双性恋。
哇哇哇
这林子真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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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遭遇一样差不多,我也是同志。现在2012年我22岁。我和一个40多岁的男人相爱。他有家庭,所以为了躲避他老婆发现,有段时间也叫我不联系他。我爱他,所以配合他。因为爱一个人不是破坏一个人的家庭得到他,而是看着自己爱的人幸福、快乐,而不是给他带来压力。虽然想思很苦,但是我也要坚持。所以他现在还很爱我,我是2011年认识他的,和他已经一年多了。也没发生过什么口角矛盾。因为我给他更多自由空间的缘故吧··· 不过你男人也太暴力了···
我想我是同性恋了,请大家帮忙回答几个问题!
以下是一些关于同性恋的基本信息和建议: 自我认同:如果你发现自己对同性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这可能是你性取向的一部分。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包括了一个人对自己性吸引力的感受和体验。常见的性取向包括异性恋(对异性的吸引)、同性恋(对同性的吸引)和双性恋(...
问个问题有关同性恋
额。可能是自己的心智年龄还不够成熟吧,你会很刻意的去回避和女性朋友太过亲密的动作,也许是对同性恋现象的排斥,希望自己不要去那样,但是我需要指出的是大多数同性恋者是天生的。 这不是绝不是基因变异更不是变态,而是一种正常的逆转。在人们传统思维中,“大部分男人爱女人...
我是同性恋吗?我很困惑,求救求救……
我感觉你不是同性恋 只是感情少了份依靠 不敢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