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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婚姻法的进 关于彩礼退还

估计要不回来了,花钱买教训吧!现在世道 道德不值钱了!把心放宽!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结合你的问题,可以参照一下,自己是不是属于第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属于其中的任何一条,法院都是会支持你要回彩礼的请求的。

回答补充:

1.关于剩下的一万八,法律对此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可以按照你们当时的约定来处理这个问题。最好要有书面证据,来证明“当时给女方时女方父母说剩下的退回来”。如果你因此而起诉离婚的话,三万五都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办理结婚登记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关于骗婚。

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以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这使得众多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从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

如果你只想要钱不想离婚很困难,因为不知道你给女方35000元时还没有其他证人在场,比如媒人,如果有她能不能证明当时女方家长说过“花不完退回”之类的话?民事诉讼中你应对自己提出的观点和理由用证据加以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就有可能承担对你不利的后果,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诉讼风险。
如果你觉得这段婚姻也没有什么可挽留的,而提出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35000元时,也是要提供证据证明你给过女方35000元,及女方花费数额(最好有购物发票)和剩余数额,否则钱就有可能要不回来了,法条规定是死板的,现实生活是多变的,几位楼上说的法条不错,关键还要看怎么跟你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 ,找到对你有利的证据,才有可能追回你的损失。

我想你先问下自己和这个女人是否还有感情?
你结婚给人家的钱属于赠予关系,婚后怎么支配属于她个人问题。你无权干涉。
如果你只是为了钱为何当初不找个有钱的婆娘。
其实身在福中不知福也是一种原罪。
没有骗婚罪这样的罪名,如果女人虚构了事实而结婚,因此损失了很多财务,又没有共同生活的意愿的话,要分具体情形看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只能请求法院返还按照 习俗给付的彩礼。

给你个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骗婚案,是以“骗婚”形式诈骗钱物的案件的俗称,表现为犯罪嫌疑人以婚姻为

幌子骗取他人钱物,是诈骗犯罪中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件。

婚姻诈骗,简称婚骗,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

姻诈骗形式。然而现在,婚姻诈骗已经演变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进行合法登记

结婚的新型诈骗,这种也是最难打击的。

什么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刑法上的虚构事实,就是指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可以是虚构全

部的事实,也可以是虚构部分事实。隐瞒真相则是指掩盖客观存在的某种事实,

这种事实如果为他人知道,便不会将财物交给犯罪分子。

我国《婚姻法》对借婚姻骗取财物之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

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

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以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没有明确的

法律条文规定,这使得众多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从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诈骗

他人财物

如果想离婚,找找法院的人把钱全部搞回来。

如果不想离婚,把人要回来。

法院没有关系可以找几个不怕死的朋友去,

最好是全家族的人都去把人要回来,人不回来就退钱。

注意去的人要态度强硬,注意控制场面不要出 件及人命。

一次不行可以去几次去闹。

农村很多时候不 律,讲的就是人马强硬。

如果你还想跟她过的话,你就跟她私下调节。我的意思是她如果愿意跟你过那钱不要也罢,以后有了家庭再赚。现在的社会一两万也不算什么。如果她跟本就没想跟你过你可以告她骗婚,那也要看你们有没有结婚证,有的话千万不要跟她离,就直接告她骗婚就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29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19号)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可以提出离婚,并提供他们收取你方彩礼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回彩礼。祝你顺利

这样可以控告他们家,说的是要退,已经算是口头上的协议,你媳妇真的是不回来,你可以象法院申请离婚或则调节!

确实给付彩礼的,需要向法庭出具证据,如果查明属实,人民法院会支持的。但是程序上你要付举证责任。
至于骗婚,法律尚无明文规定。

如果已经共同生活,则一般不能再要求返还。且应该在离婚时要求返还。

这不是婚姻法的内容
属于民事纠纷

可以起诉或申请调解。

我记得电视上好象说过,现在结婚不需要彩礼。我认为,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钱不要了 就当买个教训 下次先结婚 过几年 不离了 彩礼钱再考虑给不给

通过媒人了吧,让媒人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