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谁来给我解决 专家帮忙呀
以上案例有几个问题,一是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就是说如果房是是你父母在结婚后才买的,那么房子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结婚前一方买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那么房子就应该是婚前购买者的。
第二个问题,法院如何判,子女有无权力要提出请求及赡养费等问题。
“子女抚养权的基本处理原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则
1、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则
1、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均主张抚养权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因此,你要求与你妈妈一起生活的要求应该是可以得到满足的.
按照你所说的,你家里有一个房屋,个人建议不要让你妈妈在离婚时轻易放弃分割该房屋的权利.毕竟如果房屋系你父母婚后取得,本来就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这是你妈妈的权利.
由于你已经17年,因此从法律上讲,你父亲可以只抚养你到18周岁,因为18周岁就是成年人了.上述最高院的意见第11条也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但鉴于你目前还在读书的这种情况,而且你爸爸也有负担能力,因此,可以按照上述最高院意见第12条的规定,要求你父亲支付抚育及教育费用.
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综合以上情况,你妈妈可以分割夫妻共有的房屋5万元,然后你爸爸还应当支付你一年的生活费用及读书时的必要费用,完全可以在离婚时进行协商.反正房屋也无法分割,你妈妈可以提出不要房屋而要经济补偿,具体费用肯定应当大于5万元的.
所以并不是简单的不要房屋,而是分割时由于房屋是不动产不便于分割,你妈妈要求获得经济补偿.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你家的财产(10万元的房子)属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你父母共分割(一般应均等),子女的抚养问题,因你已有17岁,能完整的表达自已的意思,可你自已决定,随谁共同生活,但抚养费由你父母共同承担。
双方离婚 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如果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 其主观意愿会被法院考虑的 如果离婚 一方抚养子女 另一方是要付抚养费的 一般是工资的20%-30% 不过法定的是付到18周岁以及高中以下学费等 超过18就不用付了 以后付不付看自己的意愿了.
我不是专家但是希望能帮你点忙,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最好还是找律师咨询,
但是关于抚养的问题,因为你已经17岁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要起诉的话法官会争求你的意见的,如果你愿意跟随你妈妈我想法官肯定会考虑该怎么判的
另外:《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你提出你爸爸支付抚养费应该是很合理的,关于支付多少就要按当地的生活标准来算了吧
你家的财产(10万元的房子)属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你父母共分割(一般应均等),子女的抚养问题,因你已有17岁,能完整的表达自已的意思,可你自已决定,随谁共同生活,但抚养费由你父母共同承担。
双方离婚 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如果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 其主观意愿会被法院考虑的 如果离婚 一方抚养子女 另一方是要付抚养费的 一般是工资的20%-30% 不过法定的是付到18周岁以及高中以下学费等 超过18就不用付了 以后付不付看自己的意愿了.
应该是平均分配吧,然后你爸给你抚养费,但是,你18岁以后好象就可以不给了……
其实,很多东西是一言难尽的,对于这样的问题,除了法律与经济以外,还有亲情的东西在里面,首先,你自己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你自己喜欢什么就 是 什么
平均分配,但是会考虑到照顾,收入较少的一方,但是不会很多.
判给你爸爸还是妈妈要充分考虑你的意见
活的那么没意思
寻求专家解决婚姻问题
冷战一个多月,还说感情很好,你对事情的预计很差。反复的长时间的冷战让他的心冷了,或者在外面找到了知音和温暖。男人婚姻不幸福,一旦有了外遇,离婚的念头会非常坚决。你恐怕就处在这样的情形之中。现在你的挽回太晚了,把你还爱他,不愿意离婚的想法明确告诉他。不要再去烦他...
婚姻问题 专家来帮我
没有领证说明俩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这一点来看,离婚的话,是应该退还给男方婚前支付的三万元彩礼钱的。 婚姻期间,男方向女方家属借款一万元,如果保留相关证件,应该可以要回。 女方不要抚养权,但离婚后必须支付相关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婚姻问题专家
你的老公顾家吗,有外遇吗,疼孩子吗。他要是没有更大的缺点,还是会改变的,不要以为认识了一个男的她很好,谁知结婚后怎么样,放下别的男人,那是婚外情,赶紧刹车,否则后果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