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有例题,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1、私生子只有权力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这个男人的那部分,对于属于妻子的那部分,私生子无权利继承
2、如果男人死亡,那么先把先拿出一半遗产分给她妻子(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一半由他的子女和私生子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3、有立遗嘱的权力,但是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在遗嘱中不能将属于妻子的那部分分给谁
1、“这个男人和合法妻子的共同财产,私生子有权利继承吗?”:私生子只有权利继承属于男人的财产、无权继承共同财产中属于合法妻子的一半。
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可见:只有是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私生子也同样享有。
2、“如果男人死亡,财产是由配偶继承?还是合法子女?还是私生子?”:
(1)如果男人死亡:对遗产他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
(2)没有遗嘱时: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先分出归妻子,另一半由妻子、合法子女、私生子、男人的父母(如果男人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不是由配偶一人继承!
3、“男人有权利立遗嘱将和配偶的财产分配给谁吗?”:有权。而且他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将他的财产给任何人或单位、给国家也行,但他的遗嘱只能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一半。
私生子(非婚生子女)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利。
但是私生子的继承权分别来自他的亲生父亲和母亲。
如果男人死亡,财产先由其配偶继承,再由其婚生子女继承,但是要留给他的私生子合理的一份。
男人有权利立遗嘱,再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内,他有权把属于他自己那份财产分配给他的私生子,但是只是合理部分。他不能处理他配偶的那份财产和未来留给他婚生子女的那份。
举个例子说明嘛。
假如男人和妻子有夫妻共同财产20000元,他死以后,这20000元,合法妻子获得一半,剩下的一般才是他的遗产!就是10000元,这时这10000元由妻子、合法子女(事实子女不存在合法不合法....应该叫婚生子女)、私生子女平分。
就是说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样的继承权!
男人有权立遗嘱,把财产的全部或部分给任何人(包括所以继承人和继承人以外的人。)
但是司法实践种,根据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第三者的遗嘱继承权有可能被剥夺。但是第三者所生子女的继承权却不会被剥夺!!
只要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又有权利继承,但是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死者)本人财产,不能继承死者配偶的遗产。
男人死亡,他的配偶、父母、子女(包含非婚生子女)可以继承。
男人没有权利将配偶的财产分配给其他人,如果有遗嘱,也是无效的。
私生子有权利继承,但不能超过合法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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