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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完善

我国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的立法缺陷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已成立的婚姻,因违反婚姻成立的实质和形式要件,被依法宣告不具有法律效力。确认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是对有瑕疵的、违法婚姻的制裁。无效婚姻制度源于古代法,在中世纪欧洲的寺院法也设有无效婚姻制度,规定凡有婚姻障碍、无婚姻意思和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均为无效。在1900年《德国民法典》1306-1308条规定了婚姻的禁止,同时在《德国民法典》第1313条-1318条还规定了婚姻的废止,在这时就出现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两种制度。我国在1980年《婚姻法》中没有设立婚姻无效的条款,但在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条例第25条却规定了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同时条例第28条也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不应当办理婚姻登记,而违反规定办理的,对仍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婚姻当事人撤销婚姻登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虽然建立了较为体系化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但是将1994《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结婚当事人龙虚作假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证的,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属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没有进行法律上的界定,特别是对这种成立的婚姻怎么处理,以及由那个机关处理更没有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和新《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没有作出这方面的规定,是因为《婚姻法》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的制定不能与法律相抵触,才导致将原有的规定在制定新条例的时候没有得到保留。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给人民法院和婚姻登记机关处理该类案件带来了法律障碍,这也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个缺陷。笔者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这个案例就能充分说明这一点。2008年3月8日,张芳与自己的男朋友从成都回到家乡,她们一是回家看看父母,二是回家办理结婚登记,可当他们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她在2006年就已经和另一个男子登记结婚,张芳一听傻了,自己一直在外打工根本没有回家,怎么会同别人结婚?于是工作人员调出了婚姻档案一看,档案上明明写的是自己名字,可照片却是自己的妹妹,这时她才知道是自己的妹妹可能因为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为了结婚,盗用了自己的名字与他人结婚,且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子女。当他们发现问题后,就要求民政部门撤销她与别人的婚姻,但民政部门称,我们只受理受胁迫婚姻的撤销,你这不是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我们无法受理,你们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于是他们又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可却告知也不受理,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这种情形不属无效婚姻,也不属可撤销婚姻,只能要求民政部门解决,或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张芳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明明是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错了,为何都不能处理?后来他们只好放弃行政处理和诉讼,由张芳与自己的妹夫先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再和自己男朋友结婚。虽然眼前的问题解决了,但是以后的问题却出现了,一是张芳从法律上讲与他人结过婚,属再婚,并且还有两个孩子;二是妹妹两个子女今后还可以继承自己遗产;三是自己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如果自己婚后再要一个小孩就难了,自己子女也无法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还有就是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仍然存在,一是为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还有一种就是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都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而是通过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或者双方都没有去,而是由他人 结婚登记的行为,特别是后一种,他不是婚姻当事人对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违反了《婚姻法》第8条规定的婚姻登记的强制性规定。通过上面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我们国家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还存在立法缺陷。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第10条以列举式对无效婚姻予以规定,它包括四种情形:一是重婚;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四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同时我国《婚姻法》第11条还规定了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另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明确规定婚姻无效、可撤销制度,还规定了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事由、请求权人、有权宣告的机关。但是我们从《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中无法找到婚姻当事人因采用欺骗手段骗取结婚登记或者婚姻登记人员违反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对形成的婚姻如何处理的法律规定,它到底是属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这类婚姻在实践中处理非常困难,民政部门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不能撤销,因为法律规定民政部门可以撤销的就是受胁迫的婚姻,而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又无法按照无效婚姻处理。即使当事人按照行政诉讼方式来确认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人民法院确认后,婚姻登记机关又按照什么法律依据来撤销婚姻登记?这一操作也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十六条规定,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笔者认为婚姻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证的,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违反婚姻成立的实质和形式要件,具有瑕疵,应当属可撤销婚姻,婚姻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婚姻登记。因此,笔者建议对《婚姻法》第11条应当进行修改,应增加一款:“婚姻当事人骗取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点击 可参考

我国无效婚姻制度采取的是修改前的德国民法典的立法模式,即采取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并行的双轨制结构。同时,修订婚姻法还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效力、财产、子女及时效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法律如何规定可撤销婚姻?

我国法律对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如下:1.由于受到胁迫而缔结的婚姻,被胁迫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2.如存在一方故意隐瞒自身严重疾病的情况,对方也有权同样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3.被依法撤销的婚姻,其效力自始即无,双方不可再享有及承担夫妻间应有的权利与义务。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具体的法律规定须知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否有效

探讨民法典中的可撤销婚姻,在其撤销前的状态如何?答案是肯定的,可撤销婚姻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在法律视野下,无论是认定婚姻无效还是可撤销,其效力并非自宣告或判决后才失效,而是自双方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的那一刻起,婚姻便不具法律效力。 法律制度采用宣告主义原则,意味着婚姻的无效或撤销,需...

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况

我国《民法典》对可撤销婚姻仅设置一类状况:即在遭受胁迫情况下缔结之婚姻,受胁迫者有权向婚姻登记机构或司法部门申请撤销。逾期未行使申请权利者,视为放弃。若遭非法隔离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如需离婚,须满足离婚所需条件——感情已完全破裂或出现前述可撤销之情势。【法律依据】...

婚姻法2024年新规定

- 一般规定:解释了婚姻编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 结婚:明确了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夫妻关系:细化了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债务的认定和处理等问题。- 离婚:详细规定了离婚的条件、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 收养:规范了收养的条件、程序和收养关系的解除等。《 ...

可撤销婚姻的法律效力

在可撤销婚姻制度中,唯有在当事人申请撤销并经法院裁决宣告婚姻无效时,该婚姻方始无效。若未申请或逾期申请,仍视为有效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可撤销的婚姻情形

我国《婚姻法》第11条明确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提到的胁迫,不仅指一方对另一方的威胁,还包括双方可能同时受到第三方的胁迫而结婚的情况。胁迫的具体定义是,行为人通过威胁对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而...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有哪些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第(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第(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第(三)无效或被...

可撤销婚姻是有效的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这意味着当事人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且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法律效力,并非仅从宣告撤销后才无效。关于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处理,当事人应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一致,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因...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强调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原则,赋予个人自主决定婚姻的权利。然而,若婚姻是因胁迫产生的,则该婚姻被视为违法,应当予以撤销。胁迫的定义是,行为人通过威胁损害另一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现实中,胁迫可能来自婚姻一方或双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