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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办理中能领结婚证吗?

可以的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作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你们其中一位当事人的户口还未迁出落户的,应凭迁移证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您的户口迁出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关于婚姻登记工作中涉及户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民办函[2005]47号)答复,以上所说的“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指包括户口迁移证明在内的证明当事人的户口正在办理迁移的证明。

一、可以的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作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你们其中一位当事人的户口还未迁出落户的,应凭迁移证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您的户口迁出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关于婚姻登记工作中涉及户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民办函[2005]47号)答复,以上所说的“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指包括户口迁移证明在内的证明当事人的户口正在办理迁移的证明。

扩展资料:
一、登记管理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二、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
⑴办理婚姻登记;
⑵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⑶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
⑷宣传婚姻法律,倡导文明婚俗。
三、登记
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 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登记

可以的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
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作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你们其中一位当事人的户口还未迁出落户的,应凭迁移证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您的户口迁出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关于婚姻登记工作中涉及户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民办函[2005]47号)答复。
以上所说的“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指包括户口迁移证明在内的证明当事人的户口正在办理迁移的证明。

扩展资料:
市外迁入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 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可以领取的。
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作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
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你们其中一位当事人的户口还未迁出落户的,应凭迁移证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您的户口迁出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关于婚姻登记工作中涉及户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民办函[2005]47号)答复,以上所说的“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指包括户口迁移证明在内的证明当事人的户口正在办理迁移的证明。
结婚证领取要求: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扩展资料: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办理流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结婚证

户口迁移证能领结婚证题吗?

户口迁移证只证明你的户口迁移走了,但不能证明你的户口具体落到了哪里。(2)还有:如果你的户口迁移证还是2007年的,这迁移证早已过期,你很可能凭这迁移证落不了户口、成为黑户了,很麻烦的。2、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第一款...

用户口迁移证能否领取结婚证

不可以。 因为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时,户口簿与身份证缺一不可。 而尽管你老公手里还有当年毕业时从学校领到的户口迁移证,但由于他没有及时落户,该户口...

户口本迁出后还能领结婚证不

建议咨询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