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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解除法律有哪些

1、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居的时间如果发生在1994年2月1日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2、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是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主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以受理。如果单独向法院主张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事实婚姻的离婚

受律保护起诉离婚

新婚姻法的事实婚姻怎样解除

新婚姻法下的事实婚姻解除方式 新婚姻法下,事实婚姻的解除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而是参照普通婚姻的离婚程序。具体来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则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在实践中,民政...

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