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与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有如下区别:1、产生条件不同。无效婚姻因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产生,而事实婚姻因双方符合前述条件而未登记结婚产生;2、效力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事实婚姻效力等同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3、其他不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什么是无效婚姻
所谓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有关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什么叫无效婚姻
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为无效婚姻。【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诉案件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诉讼案件。 非讼案件,是指无利害关系人双方讼争的案件。非讼案件中无原告和被告,案件因申请人要求而开始;实行一审终审制;不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反诉、和解、调解等诉讼制度。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