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请求权主体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主体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无效婚姻请求权的权利主体是谁?
涉及无效婚姻事务的参与者既包含当事人,也包括其近亲。此类婚姻自成立起便不受法律约束,双方无需承担相应的夫妻权利与义务。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原则进行裁决。【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
宣告无效婚姻适用的法律是什么?
(1)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①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③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2)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3)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何异同?
3. 请求权人:有权根据《民法典》第十条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达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近亲属;(3)以禁止结婚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首先,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这意味着只有在婚姻关系中受胁迫的一方才有资格提出撤销请求,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则包括了当事人本人和利害关系人。在后者的范围内,不仅夫妻双方可以申请,与婚姻关系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也可以提出。其次,可撤销婚姻的形成是基于胁迫这一特殊...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得提出撤销该婚姻。3.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可以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该如何处理可撤销婚姻情形1、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联系与区别有哪些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对婚姻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三)未到法定婚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婚姻无效的提出主体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无效婚姻的事由不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也有区别。可撤销的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受胁迫的当事人本人,其他人无权提起婚姻的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
哪些情况的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