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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综合楼1楼。距清湖地铁站(A口)步行551米。【回答】

您好!请问下您关于离婚流程出错,我们因长期分居两地,感情已破裂,为了不影响孩子的成长,2010年拟定离婚协议书,(双方同意给双方5年的冷静期至2015年若感情还无法修复视为自动解除婚姻),2015到期向当地婚姻登记提交离婚材料时因缺男方的签名(结婚证原件都提交),工作人员尚未输入电脑备案。(证已领〉,现被告知离婚不成立,得重新申请离婚手续,(结婚证原件已失)。现应如何弥补这过失,该向那个民政部门申诉备案【提问】

向你原先登记的民政部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