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姐姐出嫁户口没有迁出去,以后她有权利要求分房产给她吗。
可以啊!父母的遗产做为儿女都有继承权的!何况父母健在,儿女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所以,即使你大姑姐户口迁出去了,她也有权利要求分房产的!
是否有权利要求房产分配与户口没有关系。
房产的分配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或者立有遗嘱,则按遗嘱办理。
《继承法》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这个她是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的,但是也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去定,是根据户口人数还是根据什么去分,如果他姐姐符合的话是可以分割,如果不符合条件的话也是不行的;
2、所以当下你也不用考虑太多,只能说是根据政策来,如果政策符合,那是有她的一份的。
你的这种情况很常见,其实不管女儿户口有没有迁出去,一旦老人去世,女儿都有继承权的,只是继承的比例多大的问题。当然也取决于老人的遗愿,如果老人立下遗嘱,明确女儿不能得到遗产。那么女儿继承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如果房子是属于户口所在地福利性质的,那姐姐分不到房子了。
如果是继承性质的,与户口没有关系。
如果是父母的房子赠予写成你老公的名字,他姐姐就没权利分割了。
这个房产要看是哪方面的,如果是拆迁性质,那就不能分,除非她把户口迁回来,如果继承性质,她是可以分的。
如果房子是属于户口所在地福利性质的,那姐姐分不到房子了。如果是继承性质的,与户口没有关系。如果是父母的房子写成弟弟的名字,那得有证明这房子是父母的。
任何人不把家庭放在第一位,没资格主动用任何法律。 的所有法律实施都是以家庭为基础的
具体看房子是属于户口所在地福利性质的还是继承性质的。
要看房子产权在谁名下,和户口没有任何关系
有啊!如果按户口分的话
嫁不嫁出去都有权利的。
老公姐姐出嫁户口不迁走
法律分析:迁户口是自愿原则,即使出嫁了不迁户口也没有强制迁移的政策。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
姐姐嫁出去户口没迁能分房吗
如果出嫁了,但户口没有迁出,就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依法应享受同等的福利和待遇。如果出嫁了,但户口没有迁出,就还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依法应享受同等的福利和待遇。如果村里的福利只分一半,其行为是违法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通常是按户口薄中登记户口进行补偿安置,而不是...
姐姐出嫁户口没迁出会有什么关系
法律分析:没有关系。不会影响到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姐姐结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的时候能得到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能得到拆迁补偿。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外嫁女如果其户...
姐姐结婚了户口没有迁过去填写家庭成员要写她吗
父母、子女以及那些与家人在生活上有密切接触并且有着共同生活经验的近亲。然而,当姐姐出嫁后,这种共同生活的状态就不再存在了,因此从法律和社会角度来看,她们已经不属于家庭的主要成员之一了。这个定义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和看待家庭关系中的责任分配和权益保护问题。
我老公的姐姐都出嫁六七年了,但户口还在我们这里,现在却说要回来造房子,我很反对,该怎么办?
- -这倒有点麻烦,这给你个教训,答应别人的时候应该必须先考虑清楚。如果这个侄子上了你们的户口,那么你就是这个孩子的监护人,...其实也没什么多大责任,毕竟,姐姐都在,。- -我现在的观点是,你的那个姐姐人方面怎么样,负责任么?有人性道德么?如果这个姐姐人很好,你就迁就了吧,毕竟都答应...
我姐出嫁十来你户口为什么赖我家户口本上影响我们家庭生活了?
没有法律规定出嫁的女人户口必须迁出,再说了,姐姐的户口不迁出去,对你们的生活会造成什么负面影响!
姐姐已经结婚但户口没迁走,姐姐是属于主要社会关系吗?
是的。姐姐,原来是属于家庭人员,当她结婚以后,尽管户口没有迁走,但是一般不能认为家庭人员了,只能认为是主要社会关系。因为她已经是另一个家庭的人员了
申请家庭贫困时,姐姐已出嫁但户口未迁移,请问其收入可以算进家庭总收入吗?谢谢!
算,按规定子女户籍是否和父母在一起都要把收入计算为家庭收入,因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你姐的收入算家庭收入。并且还要查你姐夫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如你姐夫有商品房或车辆你和父母就不能申请享受低保。
姐姐出嫁十几年回家要地,夫家没分到地,回家要合理吗,为什么
不合理,户口都变了,哪有她什么事,等父母都没了,自然会有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