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同居生活期间如若另一方受伤有没有义务承担医疗费?
在我国婚姻法实施之前,国家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但是在84年我国婚姻法实施之后就取缔了事实婚姻这样一种说法。只承认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件的婚姻,也就是我国的合法婚姻,其他的都属于同居关系。你们双方只办了酒席,而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只属于同居关系而不属于婚姻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持的义务,但是因为你们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并没有婚姻关系,而只属于同居关系,所以说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的这么一种说法,只可以在道德上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如果对方不承担,法律上也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对方承担的相关规定,只能受道德上的谴责。
还没有领结婚证,就是你们之间如果没有办酒席,你们在一起同居生活了,对一方受伤,你也应该有责任照顾她的,毕竟人是感情动物,应该给他照顾和帮助的,跟领没领结婚证应该没有关系,这是一个感情的问题
你好,你们两个属于事实婚姻的范围,应该另一方有义务承担医疗费的!
我感觉像这种的话,已经算是事实婚姻了,毕竟同居在一起这个就像是夫妻,如果一方受伤的话,另一方肯定要照顾的,也需要照顾,这个是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