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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外地离婚,只有判决书,那么户口想迁回老家,想知道怎么办理

咨询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各地的规定都不一样,你在这儿问没啥意义,到时候还得去户籍部门办理。

  1、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入户,但是当事人只能出具判决书,不能交验户口本的;
  2、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法院判决书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咨询, 同址分户后,迁出当事人的户口即可。

  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5〕86号 ):
  第三十五条〔离婚户口办理〕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
  离婚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派出所(户办大厅)可以将其户口挂靠社区(行政村)集体户。
  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办理;协商不一致的,按法院判决结果,随抚养权人办理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