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了同居了,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退婚,要求退彩礼提出了诉讼,女方怎么维权?
男方主动提出的那么这个彩礼钱可以拿回去一部分只能是,因为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才给与女方的,现在并没有这个事实,那么这个钱肯定是可要退回的,鉴于是男方退婚,那么这个彩礼只能拿回一部分。
订婚了,同居之后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退货。要求退还彩礼。而且还到法院提出诉讼。由于你们不是夫妻关系。彩礼可以当作是一种赠与的关系。赠予的东西是无法。通过诉讼要求退还。只能协商所以你直接去法院应诉就好。
这个没有办
因为维权是维护的合法权利
而你问的情况婚姻法司法解释2说的很明确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居之后男方以性格不合,提出退货。要求退还彩礼。而且还到法院提出诉讼。由于你们不是夫妻关系。彩礼可以当作是一种赠与的关系。赠予的东西是无法。通过诉讼要求退还。只能协商所以你直接去法院应诉就好。
这种情况女方有权维权,提出退婚的是男方,责任不在女方,女方有权维权拒绝退出彩礼,
那就要看男方给了多少彩礼了,如果数额巨大,就应该给返一部分,如果只有几万元的彩礼就可以不返还。总之不能因为对方提分手就讹诈巨额彩礼。
根据我国法律,谁先提出退婚,谁就只能亏损一些,既然是男方先提出,且两人也同居过,那么这个彩礼钱多少会打些折扣,否则人家姑娘不让你白睡了。
这个我们安徽只要订婚了,女方提出退婚就退彩礼,如果男方退婚就不准要求女方退彩礼,所以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提起诉讼那就更不一样了。看法律怎么判。
彩礼这么早就给了有点匪夷所思,不知道你就是为了彩礼还是为了自己的幸福选择同居订婚的呢。你可以不退。让他们打官司去。估计也打不赢。你拿着钱怕什么呢,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