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认识,二婚,无结婚和同居,给彩礼六万,儿女反对,彩礼还能要回吗?
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有以下三个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第一,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第二,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双方确未同居生活的;第三,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彩礼给付方因为给付彩礼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如果男方给付了女方彩礼之后,但是双方没有结婚,也没有同居,如果分手了,根据婚姻法上述的规定,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对于彩礼返还的数额和方式。
双方可以协商,协商好后可以写在协书当中,然后签订书面的协议书。比方说女方自愿返还彩礼4万还是5万,什么时候返还,双方协商好写在协议书当中就可以。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男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当然,男方要有相应的证据去证明:什么时候给付的彩礼?给了多少彩礼?以及双方协商的过程,最终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是否有同居等各种情况综合评判之后,才会判决一个具体的彩礼,返回数额。
只是刚认识,又彼此没有损失,应该可以要回来的,还只是谈朋友的阶段嘛
就算打官司你都能赢啊,只要他们讲理,应该不难,只是彼此浪费了一些时间而已
按理说,是可以要回来的。可以去协商,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
要不要得回来就得看你们一家的本事啦
大家通情达理的话,可以的。遇上蛮不讲理的,那麻烦,不好说。乐意帮到你方便的话给个采纳谢谢!
经朋友介绍认识,二婚,无结婚和同居,给彩礼六万,儿女反对,彩礼还能要回吗?
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有以下三个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第一,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第二,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双方确未同居生活的;第三,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彩礼给付方因为给付彩礼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如果男方给付了女方彩礼之后,但是双方没有结婚...
朋友给我介绍了个女朋友是二婚,我未婚可是我俩各个方面都合的来,我心里的坎就是过不去,求大家给点建议
现在已经是开放的社会了,不要再计较那些,只要来个人能真心对待就ok了,至于过去的是或者什么都不要太在意,当然 根深蒂固的思想是很难改变的,但想想找个没有结过婚的又怎么样,她不爱你一样的结果。但需要弄清楚的就是,她得上次婚姻所有牵连是否一清二楚了。
二婚不结婚先同居好吗?
有一种说法是二婚结婚前,无论男女一定要先同居再结婚、领证、生娃,不管别人怎么说按这个流程走下来的二婚绝对比那些没有同居过的人来的轻松,不管刚认识时对你再好,说的再好听,都不一定是真的,只有同居后先彼此知根知底再决定领结婚证也不晚,如果领证后发现两人并不合适,再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是未婚的年轻人,二婚同居不领证算是夫妻吗?
二婚同居不领证当然不算是夫妻,无论是一婚还是二婚,不按规定登记结婚,都不算是夫妻。
通过朋友给你介绍对象,对方是83的,未婚。说他家里还有好几套房子。你二婚。你们相信吗?
也觉得有点不太可能除非你们两个人之间真正有爱情的存在,但是,根据题目,上来说,你们两个应该还没有多少感情的基础,或者说还没有感情基础,因为你们是通过朋友来介绍的对象,两个人。家还没有完全的开始走动,或者说开始建立起情感所以我觉得作为旁观者来说,我不太相信这么好的男的愿意找一个二婚...
如果再婚,二婚没有领证,会吃亏吗?
一张结婚证书,不了解它,没有法律意识的人,可能都拿它不当回事,觉得不就是一张纸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好好过日子,领不领无所谓的。 二婚的两个人,不领结婚证,最后吃亏的多数时候是女人 。 女同事已经五十岁年纪,老伴去世,孩子已经成家,一个人过日子自己觉得孤单,经人介绍认识了老张。经过一段时间相处,觉得...
二婚组成家庭,两个人还有没有必要领结婚证?
我曾经在一个专门讲家庭纠纷的节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已经到了老年的两个人,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因为都是丧偶,生活都需要另一半,因此一拍即合,摆了几桌酒席,通知了孩子们就算结婚了。婚后倒也是夕阳相伴无比的恩爱。老太太曾经想领个结婚证,老爷子觉得这么大岁数了,也不知道还能过几年?就...
二婚组成家庭,两个人还有没有必要领结婚证?
我曾经在一个专门讲家庭纠纷的节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已经到了老年的两个人,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因为都是丧偶,生活都需要另一半,因此一拍即合,摆了几桌酒席,通知了孩子们就算结婚了。婚后倒也是夕阳相伴无比的恩爱。老太太曾经想领个结婚证,老爷子觉得这么大岁数了,也不知道还能过几年?就...
朋友让我帮他转告他的相亲对象,说我朋友是二婚,请问我要怎么转告?
首先,我建议你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和地点来传达这个消息,避免在公共场合或他人面前透露你朋友的这个情况。同时,你可以选择一个比较私密的地方,比如咖啡厅或者公园,这样可以让对方有足够的空间来消化这个信息。在传达这个消息时,你可以这样说:“我有一个朋友,他希望我转告你一件关于他的事情。他之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