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之后因为某种原因双方男女分手了,女方可以要回回礼的东西吗?
当然可以啦,男方也可以要回给出的东西,女方也可以要回回礼的东西,这都是正常的,
而且要注意一点,看一看这给出的东西价值多大?如果女方给出的东西价值比较高的话,男方不肯归还的话,可以现金的方式折现,这也是一种办法。
双方坐下来好好的谈一谈把事情解决好。好合好散,别闹的僵。
所谓回礼的东西,是对方给了大礼,女方回了一部分。你们分手之后,他给的礼物返回他了吗?如果返还,可以从中扣除你给他的回礼!如果没有返还他的聘礼,那点回礼就算了吧。
当然可以了,同时自己也可以主动把别人的东西还回去,两个人把话说清楚就行了,人生一辈子和和气气、客客气气就是最好的缘份,过去了就互相尊重。
如果是和平分手的情况下,是可以要回回礼的,但是前提是男方给的东西你也要全部还给对方
如果男方给你的彩礼和东西没退回去,你的东西肯定没有男方的多,就算了别要了,如果你要的话,男方也会要的。
女方要回回礼,正常的话,那要把男方送给订婚的礼物也退回吧!如果把男方送的订婚礼物退回了,女方要会回里是在理的。
可以啊
本来就是为了结婚做的准备
哪婚没结成
哪准备的东西肯定要回来啊.
领完结婚证,订婚产生分歧,怎么办?
如果不订婚不办席那就肯定要离婚的,离婚就是二婚了,再找个合适的就很难很难了,尤其老一辈子的观念都是娶媳妇儿,嫁了就是人家的人了,如果因为这次的事件闹得不愉快,将来真的进了门岂不是要受苦了,父亲真的爱你就不该这样不依不饶的,毕竟本地确实没有这种规矩,人家也确实没那...
订婚后分手
我认为该退,感情不要被金钱束缚
订婚后因为矛盾要分手
你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査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