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
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撤销婚姻登记有时效限制吗? 当事人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并且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3、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要提交什么...
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撤销婚姻条件有:1、有一方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2、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可撤销的婚姻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