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门打工有外遇导致离婚,退还彩礼生异议丈夫多次闹事,结果怎样?
张乐(化名)于2010年以入赘的方式与邻村女孩徐芬(化名)结婚,婚礼过程中张家给付徐家彩礼8万元。婚后一年中,小两口很恩爱,但是徐芬始终没有怀上小孩,因为两家大人的掺和,夫妻俩因为这件事逐渐产生裂痕。
2013年5月,徐芬和表姐一起前往西安打工,10月份回到家时却意外怀孕了,这件事引起了张乐的怀疑,并逼问徐芬是怎么回事,两人因此发生争执并拳脚相加,最终徐芬流产。徐芬提出离婚,经村干部调解无效后,徐芬起诉至当地法院,但因为证据不足,加上双方父母的不断掺和,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但小两口随后陷入冷战,而徐芬一气之下去往广东打工。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推移,夫妻俩的感情越来越淡漠,徐芬也3年都没有回家,而张乐在此期间和同乡去往北京在一个砖厂打工。2016年9月,徐芬突然回到老家,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征求多方意见和提交相关证据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同时判决徐芬返还张乐彩礼5万元,给付张乐离婚后生活困难帮助款3万元,并由徐芬返还部分陪嫁物品。
判决后,张乐表示不服,于是提起上诉,二审后维持了原判决,徐芬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但是在通知张乐领取案件款物时,张乐却予以拒绝。张乐认为,徐芬应当全额返还彩礼款,还有自己婚后打工收入12万元,否则拒绝领取。双方因此发生新的纠纷。此后张乐多次到徐芬家缠闹打砸,当地警方为此出警10余次,但均无效果,不得已,一家人只好随徐芬前往广东东莞暂避。
2017年6月,徐芬因要回老家办理身份证,和父母一起回到老家,这个消息被张乐得知后,立即从北京专程赶回,并守候在徐家附近,伺机上门闹事。当徐芬一家人刚到门口就被张乐截住,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继而动手,村干部闻讯赶来后,先是控制住事态,后迅速报警。
警方到场后将双方带离,随后在张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背包内竟然装有水果刀2把,铁榔头一个,还有两瓶百草枯,警方对这些物品予以收缴,并对张乐的过激言行进行了批评教育、疏导,后经张乐父母保证将其领回。
为彻底化解这件纠纷,警方迅速和当地法院取得了联系,并联合当地镇村对这件婚姻家庭纠纷案进行了详细分析。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张乐最终同意进行调解,并提出全额退还彩礼和自己婚后务工所得的要求,但在和徐芬沟通时,却遇到障碍,徐芬表示张乐入赘后好吃懒做,因为父母只有自己一个女儿,希望能找个真正的依靠,但后期自己不得不外出打工赚钱养家,张乐这几年对家庭并没有付出那么多,也没有挣到那么多钱。
面对双方的僵持,主办调解员又调集了相关证据,认真进行了分析,发现小两口的说法都有不实之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两人之间的情感出现了问题。针对问题关键,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感情上的安抚,对张乐劝解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好聚好散的道理,夫妻不和导致离婚的事情很多,还有很多净身出户的,何况徐家还提出主动赔偿,说明并非对方有意欺负他。对徐芬指出,张乐作为入赘的女婿,本身从感觉上来说就觉得低人一等,徐家的条件比张家好,对钱方面也不能看得太重,有的事情早结早了最好,不然终身不得安宁又何必。
经过调解员反复做工作,沟通解释,释法明理,双方最终都做出让步,徐芬同意在原先的基础上再补偿给张乐2万元。2018年4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徐芬返还张乐彩礼5万元,给付生活困难帮助5万元,张乐陪嫁折现2万元,并当场予以兑现领取。
结果其实这个丈夫得到了一部分彩礼,而且这对夫妻最终也离婚了。
结果女子不仅归还彩礼,还将自己打工多年的积蓄交给了丈夫,丈夫这才罢休,决定离婚,各自安好!
如果协商不成,可能要去打官司。妻子出轨,也就是给丈夫戴绿帽子,丈夫肯定会心里不舒服,觉得没面子,可能会要求妻子赔偿。
因外遇而离婚
既然心意已决,留来只能痛苦。让他去吧,重要的是要让自己过的好,即使没有他,你一样要过得快乐。这就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
男人出国打工女人有外遇闹离婚
应该离,不过不能轻易离,提你认为应该提的条件。 不同意就拖着不离。简单离了这不是叫有外遇的人称心如意了吗?
已婚人在外面打工,却说被赶出门,现在要离婚,,要分夫妻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