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中的事实婚姻及重婚问题
一、这个看什么时候的事实婚姻,婚姻法只承认1994年2月前的事实婚姻,之后的事实婚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只是同居,因此,九四年前的事实婚姻再结婚的为重婚,无效;后的有效;
二、重婚是违法的,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能协商处理的就协商处理,不能的视为按份共有财产,也就是你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1既然你说了事实婚姻,那么他的效力和登记婚姻的效力一样。都受法律保护。所以他在与别人登记结婚属于重婚。
2重婚并不是一种婚姻制度。而是一种严重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既然重婚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属于合法的。也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
我国只承认19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不承认1994年以后的事实婚姻。通常对于前事实婚姻后法定婚姻的,不追究重婚的刑事责任。
重婚案件中的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事实婚姻,规定是双方自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国家承认双方是夫妻关系,构成事实婚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
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姻,后一个"婚姻"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一种情形构成重婚罪,理论界、实践界争议不大,问题在于后两种情形(以下均称上述两种情形)下,重婚者与相婚者是否构成重婚罪?理论界、实践界争议较大。归根到底问题还是在于...
在婚姻法中有事实重婚这一定义吗?
1994年2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没有登记的婚姻不再受法律保护。但是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根据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还是可以认定事实重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