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未迁出能享受拆迁补偿的权益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户口没有迁移的,自然应当享受待遇。
公民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本人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影响。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8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该法第30条还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出嫁女只要是户口没有迁移的,应当享有同等的村民或者是居民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公民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本人是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影响。
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当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
因此,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可以享有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待遇。【摘要】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是否能享受待遇?【提问】
[心]【回答】
出嫁女只要是户口没有迁移的,应当享有同等的村民或者是居民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公民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本人是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影响。
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都应当与相同条件的男性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其合法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有关经济权益。
因此,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可以享有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待遇。【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