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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一段婚姻无法维持了,还有必要强迫彼此在一起吗?

爱情是美好的,可是婚姻对于很多人来说却是爱情的坟墓。那么如果婚姻出现了裂痕,无法维持,还有没有必要强迫彼此在一起呢?
01如果不爱了,索性洒脱地分手
这一点应该符合很多年轻人的观点。有些人结婚很冲动,彼此认识时间还很短暂,就认为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匆匆地进入婚姻的殿堂。

结果生活在一起后才发现,原来生活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因为彼此不够了解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当实在无法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有些人索性长痛不如短痛,他们认为:既然能闪婚,为何不能闪离呢?
03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我倒是认为这种做法是对的,可是对于有些夫妻来说,却没有那么容易?双方的家庭,我们可以不考虑,但是孩子呢?有些人可是奉子成婚的。

如果有了孩子,离婚可就不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因为我们都知道离婚受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无论是跟着父亲还是母亲,他的家庭都不再完整的,甚至有可能影响孩子一辈子。
如果到了这个时候,就要慎重了。时光溯洄者认为如果对方本质上的错误,最好不要离,就当是为了孩子。也许对方也会为了孩子考虑呢?
当然,如果出现了本质上的错误,那就没什么好坚持的,这时候再坚持只会让自己痛苦一辈子。李玉就是这样一个例子,她在19岁时就嫁给认识还不到3个月前夫,20岁就有了第一个孩子。虽然前夫家的条件并不好,虽然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幸福和甜蜜。

婚后不久,丈夫就出去打工了,把她一个人留在了婆家。公婆也对她不错,可是她的丈夫却非常不争气。他在外面一个人吃饱一家不饿,喝酒、抽烟、打牌、玩游戏,一年也不回家拿一分钱。不但如此,丈夫还背着她有了别的女人。
为了能够留住丈夫的心,她把孩子留给了公婆,自己跑到南方去找丈夫。可是丈夫却没有丝毫的收敛,虽然迫于压力和那个女人断了,却依旧不像是一个顾家的男人。每个月不到月底把他就自己的工资都花完了,然后问李玉要钱花。稍不如意就对李玉又打又骂。
不久以后,李玉又有了第二个孩子,因为他们连自己都养不活,李玉只好又回到了婆家。可是不久以后,公婆对她的态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李玉第一胎生了女儿,第二胎也是个女人。这对于思想很传统的公婆来说,李玉是不可原谅的。

因为有了两个孩子,李玉再也无法出去打工,只能在家里照顾女儿。一个人带着两个女儿生活在婆家的李玉活得很累,很痛苦。但是为了孩子她还在咬着牙坚持。
直到丈夫又领了个女人回来,她才算是彻底死心。那天她哭了好久好久,可是除了大女儿却没有一个人心疼她,可怜她。
此时,李玉才下定决定和丈夫离婚。离婚后,李玉带着大女儿回到了娘家。
所以,当婚姻无法维持的时候,为了孩子也应该再坚持一下,但是如果自己所托非人的话,倒是长痛不如短痛,早离早解脱!

我觉得没有必要强迫彼此在一起,因为两个人已经不懂得互相理解尊重对方了,勉强在一起会产生很多矛盾。

一段婚姻无法维持了就没有必要强迫彼此在一起了。一段岌岌可危的婚姻,如果两个人依旧强行联系在一起,只会搞得两人的关系越来越糟糕,越来越厌恶彼此,不如就此放手,可能还会给彼此留下一些余地,以后见面还会以平常心对待。否则就会变成一对怨偶,一辈子都在这糟糕的婚姻的坟墓里挣扎。

我觉得没有必要了。很多人会因为有孩子会维持下去,其实这种没有爱的环境下对孩子未必就是好。既然维持不下去说明缘分已尽

没必要,已经破碎了的镜子,重新拼凑到一起,也不是原来的样子,只会让两个人更痛苦,重新开始只是重蹈覆辙的另一个称呼。

没有。人活着不就是为了幸福吗?既然无法维持这段婚姻,为什么还要在一起,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我们的婚姻还有必要维持吗?

找个机会,晚上出去散散步,然后推心置腹地好好跟他谈一次,从你们刚开始相遇时的种种美好开始回忆,人生毕竟不能只如初见,前后对比,让他知道他自己现在的状况,然后认真的告诉他,你舍不得离开他,但是这=一=次,如果他还是无法给你想要的答案,你就真的应该走出那个家,看看外面的世...

这段婚姻还需维持吗?

  有人说,相知是一种宿命,相爱是一种比分,相守是承诺,一份对爱的承诺。相爱容易相守难,婚姻无法事先培训,也没有预科班,我们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我们无法预见婚姻可能遇到的磨难与危机,我们只能在婚姻的实践中学会如何应对各种磨难,学会化解可能的危机。危机不身并不可怕,...

请问这样的婚姻我还有必要维持吗?

说实话,我要是你的话,如果多次丈夫这样对我,并且还不知道悔改,早就应该和他离婚了。现在的社会,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品。当然,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双方都要相互理解,理解彼此为这个家庭的付出,这样彼此虽然工作或家务累,但至少心里是暖和的。爱情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