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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法和房产的问题

1、“问老人是否有权赶儿子出门?”:当然有权,依据就是房产证上是老人的名字 ,老人对自己的房有完全的处分权,不管出租还是出卖,都不用征求任何子女或其他人的意见。
2、即使小儿子的户口在房子里;也不影响老人对房屋的所有权、老人仍然可以轰小儿子走,因为:房屋产权归属只以房产证登记为准,户口与产权没有关系。
3、小儿子不管在这房里住过多少年,也不能因居住而取得所有权:房子仍然归老人所有。更何况小儿子自己还有可以居住的房子。
4、建议:让老人找小儿子搬走,如果他拒不搬出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老人年龄太大、不方便或是不宜处理这些事:可以委托子女或是律师来处理。

补充:
1、如果老人也是只有使用权:老人在将房子出租之前还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应是单位公房承租?那样需要征求单位同意后才能出租)。
2、如果承租人是老人、小儿子又另有房屋居住:老人也一样有权请求让小儿子搬走。

1、既然房屋产权属于老人,且小儿子另有居住场所,那老人有权要求他搬出老人的房子,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2、不管是否要求小儿子搬出,老人均可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比如支付赡养费,就此问题,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该老人当然有权赶小儿子出门,该老人是该房屋的物权人,其儿子霸占老人房屋,属于妨害物权的行为.对于这种妨害物权的,权利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比较稳妥的办法是请基层组织即街道\居委会出面调解一下,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二条.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儿子搬出,必要时最好委托律师协助。

老人有权,但是问题是怎么个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