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方面的房产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请问你当初父母买房子的时候有表明是赠与给你个人的吗?
你的,不用担心。
是你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请问你当初父母买房子的时候有表明是赠与给你个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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