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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办理婚宴时给女方家五桌,请问离婚时能要这钱吗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彩礼(陪嫁,聘金,随礼,物品)及相关费用等的返还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以结婚为目的,双方互送彩礼以及花费的费用等而最终未达成婚姻结果的,一般需要返还。彩礼已经不存在的可以请求折算成相应数目的金钱返还。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不能退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婚前的彩礼应当视为赠与,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能退还。可以要求平均分割.注意婚后不是指婚礼,而是指办理结婚登记.

这钱要的话,有点太不地道了吧!

那应该是女方亲戚的彩礼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