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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摄婚纱照的法律问题

可以不要,也就是说对不满意作品可以拒绝付钱.我在圈子做了这么多年,还没听说过这等事.如果你另外想要剩下的三十多张,你是要付钱的.关键是合同怎么签的.正常是写得很清楚,XX套系,XX服装几套 场景几处 XX相册XX尺寸XX本XX页 XX张样片选XX张入册,加一张入册XX钱,底片一张XX钱.以及其它赠送物品.
这是一种商业交易行为,客户花钱买服务.或者说是买产品,影楼虽有箸作权,但客户可以不要嘛,就像作家写书一样,出版社也可以对稿子不收一样.何来一定要付钱给作家!! 对上面律师所说不敢苟同,如此说来我要是在拍摄时拍个无数张,客户就要破产了,呵呵!!

恐怕是很难吧,没有证据。多少人都这样买来片子,诉讼的话,时间和精力都犯不上。这给他们钻了空子

广东胡律师:

你没有权利拒绝,婚纱摄影中心对照片是有著作权的,只是他们未经你的同意前不能擅自作商业用途或发布,你要照片还是要支付著作费才能拿到的。

这个是自愿的~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影楼没权利强加于你~不一定他拍多少张咱就得要多少张~